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公布了最新行政处罚信息,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被处以罚款48万元,对1名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0月23日。

  这是2017年度国通星驿第二次被央行处罚,就在一个月前,国通星驿山东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罚款3万元,作出行日。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1月14

  2016年10月,新大陆以6.8亿收购了国通星驿100%的股权,国通星驿于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业务范围为全国银行卡收单。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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