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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行必须实行动态的差别化个人房贷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6日 13: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刘诗平、吴雨)中国银监会16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各类房地产贷款行为规范的监管。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确保购房自住与交易背景真实,贷前审查应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同时,加强对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审慎性监管要求。对此,银监会此前已提出要求。

  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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