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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债补充资本新规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 06:09  深圳商报

  【本报综合报道】昨日有消息称,《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征得各商业银行意见后,或将对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比例限制进行“新老划断”并“缓期执行”。

  此前,银监会于8月中旬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当前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底限,并表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

  而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此前,商业银行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曾大量发行次级债,且银行之间都会以交叉持有的形式相互“捧场”。

  8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原文称将溯及以往发行的所有次级债,意味着靠互持次级债提高资金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将面临补充资本金的重压。因此,《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国内银行压力陡增,银行不得不通过减少贷款或者发行新股融资来满足银监会的资本金要求,从而打击银行股上周大幅跳水,领跌大市。

  消息人士透露,中国银监会于上周召集在京四大国有银行,就《通知》关于“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比例限制”、“商业银行投资购买单一银行发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务等监管资本工具额度”等关键内容进行座谈。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提交银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对附属资本计算比例进行新老划断”以及“延期执行比例限制”两项内容。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即期执行或是一刀切存在诸多欠妥之处。

  有商业银行建议,可对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实施“新发规定”,即在承认以此前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方式录得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基础上,此后优先补充核心资本直至附属资本比例符合新规,再允许发行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补充附属资本。

  对资本补充机制的硬性指标控制若缺乏执行弹性,不仅不能起到平滑调控的政策目的,还有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并引发资本市场的起伏波动。市场人士预计,银监会很可能对《通知》中附属资本计算的相关内容进行新老划断,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商业银行逐步提升核心资本比重,而非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受此消息影响,昨日在沪指急跌逼近2600点关口之际,银行股携手地产板块率先企稳反弹,领先于大盘回补8月31日的跳空缺口。整个银行板块整体成交190亿元,较前一交易日放大近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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