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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颁银保销售四军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 08:05  东方早报

  早报讯 继保监会明确将对银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后,银监会也随即作出回应。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将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

  《通知》主要从四大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加以规范:

  一是商业银行应合理授权不同层级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业务种类,对于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的网点进行销售。

  二是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在以开展营销为主的理财服务区域或其他类似职能的独立区域宣传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

  三是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并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

  四是银行可允许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与银行销售人员共同对客户在银行规定的理财区域内进行保险宣传、营销活动,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应有明显区别于银行销售人员的标识,在提供服务前,应明确告知客户其身份。银行应确定专门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的管理。

  银监会称,《通知》发布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加强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监测,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联系协作。

  在2月20日保监会召开的加强银保业务管理视频会议上,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负责人就曾到会。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直接点明了银保销售渠道的症结所在:销售误导、经营成本较高、手续费支付方式不规范。

  据保险中介市场报告,银行、邮政等机构是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四成保费由其代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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