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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昨举行房地产相关发布会,规定每月还房贷不得超收入50%
1月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房地产相关发布会,回答了大家所关心的房产新政的相关问题。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的若干意见在进一步明确了居民购买首次自住房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款优惠政策的同时,规定对于购买改善性住房,同时可以享受优惠的贷款条件,对于其他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在借款人的信用和所购买的住房类型以及借款人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评估风险后确定贷款利率。霍颖励解释说,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土地成本不同,房地产市场冷暖不均;此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住房习惯等有较大差异。若干意见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情况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霍颖励强调,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央行加强了对风险的防范。首先考虑首付款比例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参数,将首付款比例确定在一个合理水平。对商业银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购房实际情况、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以及借款人的收入、偿还能力等风险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的每一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第二个方面,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这样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把投资性购房的利率和首付比例决定权也下放给银行,这意味着央行已经发出了投资性购房政策松动的信号。对此,南京某银行房贷部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其实在去年12月份国务院就出台意见,允许商业银行对第二套及以上的购房贷款,可根据客户情况自行确定利率水平,这实际上就是放宽了二套房的贷款政策限制。央行人士昨天的表态,只是重申了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而已。不过,这位人士也表示,各银行二套房政策的调整,首先需要银监会同意,因为银监会负责监管银行的资产质量,对银行可能存在的房贷风险非常谨慎,尤其是在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之后,目前银监会还没出台取消二套房“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政策,因此各银行还得遵照此规定执行。但是从国务院和央行的表态看,银监会松绑二套房政策的出台可能为期不远了。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