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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行要对理财产品风险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 04: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出现动荡,不少理财产品出现大幅亏损。近日,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今后,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前,要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否则就必须对客户的损失负责。

  报道称,去年9月份,上海的孙先生花7万元买了某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年,银行销售人员说基本上没什么风险,可能损失的就是理财产品中讲到的8%到25%,可能这个预期没有,但本金基本上不会损失的。但是到了今年9月,孙先生被告知,由于市场环境不好,这款产品,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本金还损失了1万2千元。孙先生再去银行理论,银行已不认帐,并称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违反双方签订的合同。孙先生仔细阅读合同后发现,相关的收益水平并没有写在合同里,打官司又不好取证,只好自己吃了哑巴亏。

  针对这种情况,银监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首先要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需要投资者签字认可。也就是说不能将风险高的产品卖给风险承受能力低的人。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银行将承担责任。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尹龙说,(银行)没有充分风险揭示,没有完成必须要完成的评估阶段,签署相应的文件,对于这类违规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由此带来的损失应当是由违规的银行来承担。

  不过 尹龙告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要做风险评估之外,还要注意两件事情。第一件事,就是要知道理财产品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产品,一定有风险。第二件事,投资者在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跟银行签署一个自己也能看得懂,也能看得明白得合同,银行的宣传性的语句,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统统不算数,投资者要特别加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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