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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年初提示:公众理财应避免走入五大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1:39 银监会网站

  2007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在公众教育服务区举办了2007年度最后一场公众金融教育讲座。服务区里座无虚席,来自银监会和商业银行的理财专家们就“如何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个人投资理财”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本次活动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指示精神,开展公众金融教育系列活动之一,其目的在于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在享受安全、丰富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增强理解、使用和识别风险的能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社会责任,使优质的金融服务真正成为提升公众生活水准的重要手段,给广大百姓生活带来更多便利。

  2007年,银监会先后举办了三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理财讲座,并专门召集中外资银行,就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座谈,完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广大商业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和宣传营销的合规性管理。许多消费者表示,通过类似讲座,增进了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受到投资风险方面的教育,对于今后更好地规划、投资理财产品受益匪浅。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逐步深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不断推陈出新,诸如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各类基金、财产信托、QDII、房屋按揭、外汇、衍生产品以及一些综合性的理财产品如“理财金”、“卓越理财”等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截至2007年9月末,全国共有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2007年前三季度,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共销售1643只、2836款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总量近6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全年销售总量有望达到1万亿元。

  但同时,由于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投资理财产品风险认识不足或银行营效过程中存在违规等问题,有关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网上银行、ATM机、基金投资、外汇买卖等方面遭受损失的案例不断增多。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不法机构还利用老百姓的致富心理,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设置投资陷阱,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非法集资,蒙骗老百姓的资财,很多老百姓因之倾家荡产,社会影响恶劣。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目前,随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增强,新的理财产品不断出现,广大金融服务消费者投资理财,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从银监会的角度,至少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1、银行理财≠储蓄存款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股票、基金更为保守(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2、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在过往经验数据基础上预测得出,最高预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由于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3、口头宣传≠合同约定

  理财产品的责任和义务在产品购买合同中约定。对于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财产品,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就草率作出购买决定,即便产品说明书及理财合同的条文很难理解,也请务必仔细阅读,对于没有把握的,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4、别人说好≠适合自己

  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高风险的产品可能带来高回报,会受到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人的追捧,但对于那些抗风险能力差的人,这样的产品并不适合,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投资者应正确评估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5、投资理财≠投机发财

  投资理财是一种长期的、理性的、专业化的投资行为。不能投资过多集中于单一产品,导致风险过于集中;更不能听信无风险、高收益、“一夜暴富”的神话,往往会落入非法金融机构的陷阱“血本无归”。

  该负责人强调指出,广大金融服务消费者在选择投资产品之前,一定要克服“暴富”心理,不要盲从,至少要树立四个方面的观念:一是要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充分的信息分析,形成自己独立的判断;二是要选择投资自己熟悉、具备风险承受力的产品;三是要善于借助外力,适时咨询真正合格的金融专家,提供决策参考;四是要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选择合法的金融机构,投资合法的理财产品。

  该负责人特别要求,2008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银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市场发展的新特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理财业务营销的合规性管理。一是要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上进一步做好产品的风险揭示,提供理财收益的具体测算依据,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复杂的产品可以举例进行情景模拟分析。二是重视并切实做好客户评估工作。客户评估是理财产品销售的前提和重要环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客户评估的执行制度和程序,加强客户细分管理,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避免误导客户。三是切实加强理财营销人员资质管理。销售人员的资质管理是保证理财业务营销合规性,减少和避免错误与误导销售的根本性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起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把关,坚持进行持续培训教育,完善处罚和退出机制。四是加强理财业务售后服务管理,要建立理财业务的投诉处理标准和程序。五是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要注意合规管理,风险揭示要充分,要实事求是,不能刻意夸大收益,回避风险,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模糊性语言。六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及高管层要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将投资者教育放到与产品营销同等重要的地位,内部要将投资者教育职能与产品营销职能分开,设立专门职能,配备合格人员,给予充足的资源保障,切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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