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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商业银行董事要增强独立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5: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商业银行董事要增强独立性 证券时报记者贾 壮 本报讯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鉴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银监会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在履职能力上要充分发挥专业性、增强董事的独立性以及高度关注和谐性。 刘明康在2007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任董事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银行具有资金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高、利益关联度高和失败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征,这对银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和董事履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他说,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脱胎于计划经济年代、成长于改革开放时期,与国际先进公司治理标准相比,公司治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司治理基本架构初步具备、但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制度引进比较多、但实效发挥并不理想,各项治理机制虽已启动、但成效还有待加强。 刘明康希望商业银行董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注意履行环境保护和关注社区义务等社会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刘明康强调,基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银监会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在履职能力上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专业性。要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含义,加强风险意识和资本意识,处理好银行风险控制和规模扩张的关系,促使银行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是增强董事的独立性。不仅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对履职情况进行后评价来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还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董事的独立性,股权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他们必须把银行的长期利益放在股东的短期利益之前。 三是高度关注和谐性。要在建立良好治理规则的前提下,科学处理好董事会与党委、高管层、监事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董事会内部也要注意和谐,以增强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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