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央行披露2006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08:53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宋焱报道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2006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告,对44家结算代理行的代理开户数、代理托管量、代理结算量、代理结算笔数等信息进行了披露。(相关报道见五版)

  公告显示,2006年度44家债券结算代理行共计代理开户数为5040,代理托管量1893.05亿元,代理结算量12778.46亿元,代理结算笔数为15159。

  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有资格的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务的行为。2000年4月30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办法明确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开办该项业务。

  2005年6月9日,为进一步推动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方便其进行债券投资,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央行发布公告对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根据公告要求,非金融机构可参与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并且要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对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日常监测工作,于每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送上月的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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