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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放贷人条例正在起草 为小额贷款组织发展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3:52 第一财经日报

  陈晨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谨璞21日称,将尽快制定放贷人条例,进一步开放信贷市场。

  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放贷人条例,而起草的初衷是意在完善支持小额贷款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但是,该法规的具体名称还未能确定,有“放贷人条例”的说法,也有“放贷人管理规定”的说法。

  业内人士称,制定放贷人条例,将有利于完善当前小额信贷组织等存在的法律环境,同时还有利于民间信贷的阳光化。因为放贷人条例可以规范放贷机构行为,为借贷合同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

  焦谨璞透露,目前放贷人条例正在研讨中,我国香港地区早就存在类似的条例。他同时表示,由于《物权法(草案)》今年有可能通过,如果该法通过,将加快该条例的进程。

  至于放贷人条例的意义,他认为,放贷人应该有放贷人的权利,如果不允许一定的商业信用,那么银行信用也就发挥不了作用,要对放贷权利给予一定的保护。

  “香港地区的《放贷人条例》,要求按照规定放贷,既保护借款人,又限制贷款人的行为。有了纠纷,可以走正常的司法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就可以创立‘只贷不存’的信贷公司。”焦谨璞说。

  实际上,中国内地的放贷人条例被业界期待已久。2006年9月出炉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就建议称,近年民间借贷总量基本维持在GDP的6%至7%水平,相当于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的4%至5%。该报告建议,结合中国民间金融的实际,针对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机构,制定专门的放贷人条例,让众多生存于地下的民间金融走到台前。并同时修改相关法律,如《贷款通则》等,取消对非金融机构从事借贷活动的限制。目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仍严禁民间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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