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银监会修改股东条款 中资银行可没有境外投资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1: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记者 于晶波)今后,境外战略投资者在中资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名单上将可有可无。今日来自中国银监会的消息称,根据新修改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将不再成为发起设立中资商业银行的硬性规定。

  根据新修改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原办法中的“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条款被修改为“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中国官方对此的解释是,随着中国银行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境内各类合格投资者已逐渐增多,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银监会法规制度后评价机制和动态修订机制,经多方征求意见,故对原办法进行适当修订。

  事实上,发起设立中资银行必须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旧规曾一度引发争议。中国的金融学者认为,引入何种战略投资者应由银行视情况自主决定,而监管部门采用行政法规予以明文规定的作法并不合适。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修改外资股东条款正值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引资和中国农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有舆论分析认为,该条款的修订将为两者引资扫清政策障碍。(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