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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中小银行应建首席官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实习生 麻妍燚 本报记者 唐昆 索佩敏 近日,在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座谈会上,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鼓励各中小商业银行推进首席官制度建立,逐步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同时银监会要求各家银行明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地位,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枢纽作用。 银监会表示,中小商业银行近年来在改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董 事会与高管层职责边界尚待进一步清晰、董事会决策能力有待提高、独立董事作用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要进一步提升独立性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银监会要求各中小商业银行要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有步骤地推进首席官制度建立,特别是要逐步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 会议还肯定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在公司治理中连接董事会与高管层、董事会与监事会、董事会中各委员会的枢纽作用,如何正确发挥其作用也是今后中小商业银行工作重点之一。 银监会称,公司治理是制度创新、科学发展和内部控制的核心平台。中小银行要抓住时机、明确方向、掌握方法、创新思维,着力推动公司治理由“形似”向“神似”转变,全面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各中小商业银行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创新。各家银行要把好风险关,重点关注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地区,全方位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目前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一些商业银行已在逐步建立首席官制度,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中小银行中,徽商银行的经营层也实行的是首席官制度。 另外,会议还围绕贯彻新《公司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修订工作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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