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严查非法集资抓好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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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8:5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赵红梅7月12日北京报道 “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后,银行信贷发放更加审慎,非法集资行为有所抬头,且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蕴藏的风险不容忽视。”近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南四省(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银监会高度重视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刘明康指出,非银行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一支生力军,是混业经营的实验平台,大有
刘明康指出,各类非银行机构要立足自身特色、找准市场定位,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信托公司的主业是投资银行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不能负债经营和发生关联交易,自营和代客业务要严格分开,自营业务只能使用自有资本金,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财务公司主业是为集团提供理财服务,发挥好“现金池”作用,在做好结算的同时可适当开展互通内部资金有无的业务,增强资金管理职能,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的特色,但需要加强管理,关键是做好信息披露;租赁公司主业百分之百是银行业务,一定要做好五级分类、提足拨备、充实资本,强化资产管理。 刘明康强调,非银行机构重组必须坚持三条标准:一是要引进合格的管理者和经营团队;二是要有新的股本金注入,同时原有股东必须缩股承担投资风险;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控机制,不能搞形式上的重组,换汤不换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