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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行引资明确五项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2: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今后,不论是境内投资者还是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昨天,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以书面形式发布了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五项标准。

  除持股比例不低于5%以外,银监会还要求,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向银行派出董事;战略投资者应当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同时要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为了防止战略投资者过于广泛地“撒网”,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不过,这个标准只限制了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的数量,并没有限制其再投资其他性质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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