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需求旺盛导致民间借贷利率上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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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26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 |||||||||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信贷风险分析师 秦涌 内容提示: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各地区协议存款利率持续下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以下浮为主,而由于中小私营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旺盛,民间借贷利率却有所上升。
报告显示,2005年,受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调整及市场资金充裕影响,全国大部分省份新增人民币贷款以执行利率下浮为主。如福建协议存款利率由2005年一季度的4.38%降至四季度的3.8%,广东第四季度协议存款利率平均报价在3.88%-4.0%之间,为年内最低水平。分机构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下浮占比较大,农村信用社新发放贷款利率却普遍以上浮为主。 报告指出,存款利率下限放开后,各地区大部分金融机构基本能够根据资金成本、风险高低、目标利润及市场竞争等因素确定贷款价格,实行差异化的贷款利率政策。贷款定价能力普遍提高,执行上浮或下浮利率的贷款占比明显扩大。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监测,浙江省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借贷加权平均利率逐季上扬,由一季度的11.1%升至四季度的13.2%。报告认为,这表明活跃于民间借贷市场的中小私营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仍较旺盛,而银行较高的贷款条件将之拒之门外。 银联信分析: 在2005年金融市场利率下跌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却不降反升,体现中小私营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旺盛,却难以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途径得到满足。2005年,全国大部分省份新增人民币贷款以执行利率下浮为主,其中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下浮比较大。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浮主要是受目标客户集中和竞争策略相似等因素影响。 民间借贷利率上升意味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中小私营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仍较旺盛。由于风险定价能力的不足,国有银行往往拒绝为信贷风险较高的中小私营企业放贷。而新兴的金融工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帮助也十分有限。央行最近也承认,目前短期融资券在发行方式、流通期限、市场交易等方面较适合大型优质企业,尚难满足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 [本文由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