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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仇兆燕) 虽然从1月1日起,各银行即下调了房贷利率,但是由于银行实行了分段计息的方式,月供族并不一定都能从本月起就完全享受到实惠。
【事例】本月还款额同于去年
最近王女士心情很不好,对银行意见很大。王女士2005年9月从交通银行贷款,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央行连续降息这对于贷款买房的王女士来说应该是好消息,但王女士却高兴不起来。“我是每月1日还款,今年1月1日是本年度的第一个扣款日,照理说就能享受利率优惠了,可是我到银行一查却发现银行还是按照老的利率给我扣款,根本没有按照已经降息5次后的新利率!”
有同样困惑的还有张先生,他是每月20日还款,2008年,他每个月的还款额为3400元左右,但是日前他接到银行的电话后获悉,1月份他的还款额为3200元。从2月份起,还款额才完全调整为7折优惠及5次降息后的2700元左右。
【释疑】房贷实行分段计息
记者采访了某四大银行之一的信贷部门相关负责人后获悉,京城各银行确实是从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但是房屋贷款多数都存在跨年问题,在利息的计算上,银行也采取了分段计息的方式。
也就是说,以张先生为例,12月20日到1月1日,银行还是执行2008年的利率,而从1月1日到1月20日的利息,银行才按照连续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而王女士则是由于她的还款日为1月1日,从12月1日到1月1日,并没有跨年,所以银行仍然执行调整前的利息。不过,对于与王女士有着同样问题的还款人您也不用担心吃亏。因为假设未来央行连续加息,到下一年度的1月1日,您依然执行老利息,而还款日跨年的月供族,跨年的部分则将执行新利率,还款额则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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