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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快讯
本报讯 (记者黄宽伟)“以后,存款利息所得将全部进入市民的口袋。”昨日,记者从佛山国税局获悉,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佛山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个人来看利息税虽然不多,但整体上来说暂免政策每年将为市民让利8亿多元。
“从目前开始,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产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产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关负责人表示,佛山市民的经济水平较高,市民都有存钱的习惯,所以储蓄率比较高,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暂免,对个人来说,可能受益不是很明显,但整体上看却是一笔大数字。
佛山国税网上统计数字显示,去年佛山全市存款利息税为78957万元,今年存款额还有一定程度上涨,按照这个标准,佛山市民每年可因此获利超过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