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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宝 香港报道
10月22日,香港银行公会专责小组宣布,可望在12月初回购首批雷曼迷债券。
“就有关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事宜,独立财务顾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初步分析了所有债券系列的现有数据资料。在与政府及金融管理局紧密合作下,可望在2008年12月初开始进行首批迷你债券的回购工作。” 香港银行公会秘书黄美嫦告诉记者。
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在出席香港立法会的会议时也表示,预期东亚银行最快于12月可回购首批迷你债券。但李国宝指出,没人预料到雷曼兄弟会破产,香港的银行也是雷曼兄弟倒闭的受害人,银行以市值向客户回购迷你债券,给银行增加了许多风险,银行实际上没有责任这样做。“银行销售此类产品,是得到监管机构的全面批准的。”李国宝称。
同日,中信嘉华银行也表示,不排除以任何适当方法处理事件,但不希望诉诸法律。如果证实为银行失当手法导致客户损失,视情况而定,银行将承担适当责任。
永隆银行也表示,如发现销售过程中,因员工过失所致,不排除全数赔偿可能。中银香港也作出了同样承诺。
“关于雷曼迷你债券一事,政府已采取措施,金管局已转介24宗个案到证监会,随后还有一批个案会转介到证监会,证监会方面已展开调查。接受回购与保留追究与投诉的权利要分开。即使接受回购,苦主也可以向银行追究并提请投诉。”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
陈家强说,金融产品监管机制确实有改善空间,并承诺会全面检讨有关方面运作,其中包括是否继续采用以披露为本的监管机制,或者是否应该在该机制上增加措施;如何防止银行违规销售产品;并强调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及保障,并考虑如何设立上诉与调解的机制。“金管局已委派调解机构,最快于一周内可以为雷曼苦主一事进行调解。”陈家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