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建行弄丢抵押购房协议 贷款者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9日 14:05  长江商报

  事发中国建行光谷支行,该行称“协议书已无用”,退休教师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实习生 胡星)2000年6月,华中科技大学的徐老师将自己的购房协议书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获得6万元贷款。

  6年后,还清了建行贷款的徐老师,找银行索回购房协议书时,却发现银行将购房协议书弄丢了。此后的两年内,他向建行讨要说法数十次未果。至今,徐老师都未能办理房产证。

  昨日,徐老师致电本报热线,称要求建行方面承担责任,找回购房协议书,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建行方面称,此事是由于“银行客户经理调离”所致,不会赔偿损失,并安慰徐老师“购房协议书没有用了”。

  事发:银行丢失抵押协议原件

  昨日上午,在华中科技大学教师高层宿舍区,63岁的退休教师徐老师拿着一份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光谷支行出具的“购房协议书遗失证明”,向记者倾诉他的苦恼。

  据介绍,2000年6月,徐老师在学校购买了一套129平米的住房。当时,由于手头资金不够,他以个人名义向建行贷款了6万元,并以自己与学校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原件作为贷款抵押。“令我想不到的是,建行竟将抵押的购房协议书原件弄丢。”2006年5月,徐老师终于还清了银行贷款,他要求建行归还购房协议书原件,但银行称原件弄丢了。

  “购房协议书是证明我拥有房子产权的唯一凭证。”徐老师说,因为这个,他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银行:可能为疏忽所致

  放在银行里的重要抵押资料,竟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从2006年5月起,徐老师先后数十次找到中国建设银行光谷支行讨要说法。“事后,银行有工作人员竟说:‘丢了就是丢了,打官司也没用’。还有人说:‘协议书没用’。”

  2008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光谷支行给徐老师出具了一份遗失证明,该证明称“因原客户经理调离,将其购房协议书遗失。”

  对此,中国建设银行光谷支行一向姓负责人解释称,该行出具的遗失证明已经写得很清楚,系“客户经理调离”所致。他还说,客户经理手里有成千上万的客户资料,因工作调动,在做工作交接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客户资料的遗失。

  丢失客户资料,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向姓负责人表示,资料已经丢了,银行也没有办法。况且“购房协议书”也没有多大用处,银行不会就此做出赔偿。

  律师:银行要承担责任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军认为,购房协议书原件,对于徐老师办理房产证非常重要。银行应妥善保管客户抵押资料,若遗失,银行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付军认为,银行方面应当配合徐老师办理房产登记所需有关文书及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抵押人为此额外支出的成本费用。他说:“银行应当加强其业务规范管理,对于此类情况应予杜绝,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