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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银行卡异地被刷20万状告工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3日 13: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12日电(记者龚读法见习记者李克伟)储户人在杭州,银行卡随身携带,但卡内的近20万元钱却在广州被人莫名消费。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身在杭州的崔先生,马上坐飞机到广州去报警,但还是为时已晚。在与银行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后,崔先生以银行未尽安全责任为由将发卡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巨额存款及其他相关损失。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51岁的崔先生是杭州人,自己经营公司。2004年,他申请办理了一张工行牡丹信用卡,为及时掌握信用卡内资金状况,崔先生还办理了手机信息服务。信用卡每发生一笔业务,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收到一条告知业务发生的短信。

  4月2日,崔先生人在杭州,但他却连续接到了四条银行提示短信。第一条是上午10点19分,提示他的信用卡在广州消费掉19.1031万元,手续费955.16元。后来三条短信提示是在广州提现,一共提取了5000元现金,前后时间只有5分钟。

  得知情况后,银行建议崔先生赶紧报案,附近派出所民警又建议崔先生到案发地报案。崔先生随后搭乘当天的飞机,中午就赶到广州,向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报案。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先进是3名男子在POSE机上取走的。

  就赔偿问题,崔先生在与银行方面多次协商无果后,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浣纱支行告上法庭。崔先生要求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97042.16元,还有交通费损失、住宿费及律师费等。银行方面则认为,崔先生本身有保管不善的责任,泄露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犯罪分子获得了崔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克隆出银行卡,并取走被害人的钱款。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审判长表示,先给他们一周时间自行调解。一周后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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