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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紧急通知:地震遇难者账户暂且只收不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 07:34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李强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银发165号),明确了金融机构对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客户有效存款凭证灭失、死亡和失踪者存款账户等情况的业务处理方式。对那些地震遇难者的账户,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暂对该类账户只收不付,同时,积极做好地震遇难者财产继承人对其存款的继承事宜。

  此前,央行、银监会已联合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了地震灾区各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的相关事宜。这次,央行下发紧急通知再度强调:客户有效存款凭证如灭失,但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银行在核实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密码、账户挂失,并可立即为客户设置新密码和办理存款凭证的补领手续。如客户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银行可酌情办理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现金支取或转账业务。

  对因灾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处理方案是: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与当地民政部门协调,尽快向银行提供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银行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将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银行账户单独存储或标记,该类账户只收不付。银行还应根据公证部门或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书,积极做好死亡和失踪者财产继承人对前述银行存款的继承工作。

  据银行业务人士解释,对账户实施“只收不付”,就是只能往该账户存款,不能办理转账、取款等支取业务,这是为保护地震遇难者的财产安全而出台的必要措施。

  紧急通知还重申,将减免各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赈灾款项汇划费用。此外,人行当地分支机构将协调当地银行和银联分公司,根据需要布放ATM机,并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域内指定布放的特殊POS机,为客户免费办理银联卡的查询和现金支取等业务;特殊POS机的手续费费率设置为零。

  记者昨天还获悉,建行近日作出决定,合法继承人可支取地震遇难者账户上的存款。据四川建行客服人员解释,灾区客户已确认死亡的,继承人须提供合法继承证明(包括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到开户支行办理储蓄继承手续。

  交行昨天也对外宣布,交行对地震灾区个人业务手续费实施减免,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储蓄业务和太平洋借记卡及准贷记卡业务两大类。即,地震灾区客户在交行网点办理个人储蓄存单、存折挂失,以及个人储蓄存单、存折的密码、印鉴挂失,免收手续费;办理太平洋借记卡及准贷记卡卡片挂失、密码挂失,以及太平洋借记卡及准贷记卡卡片重置,免收手续费;申请太平洋借记卡,免收卡片工本费,免收一年卡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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