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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卡单位开虚假收入证明 员工透支不还银行埋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9: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不少职员凭借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申请了信用卡,尔后便透支几千元甚至数万元不还。为追讨欠款,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将“出证”的14家单位告到北京西城区法院,要求他们为其“出证”行为承担责任。近日,西城区法院作出裁决,14起案件被驳回。这些案件为何被驳回?到底谁应为不实的收入证明埋单? 职员透支不还款单位成被告 这14起案件涉案单位有14家,所有职员信用卡累积透支64万余元,14家单位多被指为员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用以申请信用卡。事发后,涉案员工多数都找不到了,银行拨打他们留下的联系方式未果,遂将其单位告上法庭。 部分银行告单位案“私了” 法院认定这些单位虽然出具了收入证明,但和银行签订银行卡服务合同并透支的都是职员个人,银行无权要求单位还款。 “除这14起案件外,还有一些银行告单位的案件是以原、被告和解而告终的。”西城区法院魏法官表示,被告单位之所以与银行达成和解,是因为自己“理亏”,这些单位为职员开具的收入证明含有虚假成分。 原告律师:单位应担责过错 银行代理人陈延军律师表示,这次银行以开具虚假收入为由直接状告单位,是一个“创举”。 陈律师认为,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提交给银行存在过错,应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他还表示,今后没准会选择将职员和单位作为共同被告提出起诉,这样应该不会被法院驳回了。 法官:证明不等于贷款担保 出具收入证明,就被银行告上法庭,这是许多单位没想到的,而这份看似平常的证明对银行却很重要。对收入证明的作用,魏法官认为,单位收入证明不等同于贷款担保,它只能证明办卡人当时的收入情况,如果是真实的收入证明,单位不用担责任。但如果出具的是虚假的证明,则要担责任。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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