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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稳中有升 上海个贷风险凸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2007年中国社科院《房地产蓝皮书》新闻发布会27日在京隆重举行。蓝皮书已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蓝皮书指出,2006年虽然部分城市房价增长过快,但总体来看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涨幅回落,预计2007年房价能够把涨幅控制在5%以下,稳中有升依然是主旋律。 蓝皮书同时还指出,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区域个人房贷进入风险暴露期。 房价上涨脚步放缓 在市民最关心的房价上,社科院专家认为,2007年房价涨幅有望放缓。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但仍有少数城市房价涨幅在两位数。而房价持续上涨促使中央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2007年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低价房较多地推向市场,可以部分平抑房价上涨;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增加将打破现有的楼市格局,对居民预期将产生影响;此外,在高房价的影响下,经过几年快速释放,自住性住房需求将在2007年有所减弱。综合以上因素,2004年以来较快的城市房价涨幅有可能持续下降,整体房价涨幅可望回落到5%以下。 上海个贷风险攀升 蓝皮书指出,随着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力度逐渐加大,个人房贷业务已经结束2004年之前的爆发式增长,步入平稳增长阶段,同时,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区域个人房贷进入风险暴露期。 根据上海银监局有关统计数据,到2006年第三季度末,上海中资银行个人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已经从2004年末的0.1%上升到了0.86%,两年半的时间个人房贷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与商业性个人房贷不良率持续走高不同,2006年9月末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房贷逾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占比仅为0.017%。 房地产专业人士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银行为了提升业绩,继续强化个人房贷的营销,对房贷的审核很松,另一方面,购房者对自身能力不能有合理的评估,盲目自信,碰到工作调动收入不稳定或者医疗等方面的开支加大的情况,还款能力自然就下降了。 相关新闻·争论 房产业地位惹争议放弃“支柱”谈何容易 发改委课题组建议取消房产业支柱地位,遭业内专家反驳 近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名为《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的报告指出,对投资的宏观调控关键是要对房地产的发展政策进行大的调整,国家和地方都要放弃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提法,在发展政策上改变“房地产偏好”,还房地产业的本原,即民生性产业。国内不断增大的流动性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为改变这种现状,建议政府大幅调整房地产政策,放弃房地产支柱地位,彻底改变房地产依赖型经济模式。同时,出重手调控房市,包括大幅加大税收、出台物业税,同时取消预售房制度等。 房产业内专家:说放弃谈何容易 易居研究院房地产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表示,自己对该报告中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放弃把房地产作为支柱性产业的提法嗤之以鼻,认为这种提法,只能代表单个研究机构和个人的看法,根本不具备可行性。房地产是不是支柱产业要从客观数据来说话。 李战军认为建议取消期房销售也是没有可行性的,对于国家来讲,目前这种期房销售制度使得部分资金得到有效的循环,对于开发商来讲使得资金得到很快回收,对于购房者来讲,期房的价格相对现房更加便宜。就上海而言,目前上海部分区域的新房销售状况上看,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如果取消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无疑会进一步增加部分区域新房供不应求。 社科院副院长:房产业仍是支柱 在4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出版发布会”上,社科院副院长高全立表示,在中国现阶段,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 高全立表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保证,而且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对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新闻·声音 国税总局:开征物业税需再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27日说,物业税的出台需要具备一定的配套条件,包括制度方面、技术方面、人员专业技能方面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我国是否开征物业税的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 宋兰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确立的,与当前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有许多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即通过稳步推行物业税来取代目前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她说,开征物业税,一方面可以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进一步贯彻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确立一个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扩大地方税的收入规模;同时,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她说,“我们一直在做房地产税制改革方面的研究和准备。由于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因此需要认真研究”。 她说,物业税实际上就是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按年征收的一种税。西方一些国家对房地产大多按其市场价值或评估值征税,采取普遍征收的原则。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对内资企业和内地居民征收了房产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税种可以简称为房地产税。 我国房产税是按房屋的原值或租金收入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土地面积计征,对个人居住用房地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华社刘春香 杨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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