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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投资范围有望扩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7:28 新京报
相关政策将于近期出台,分析人士认为可能增加投向股票类产品 本报讯(记者张诚)中国银监会昨天在其官方网站表示,目前正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审慎调整扩大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QDII)有关政策,将在广泛征求相关监管机构和业内人士意见后,于近期出台。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业界呼声颇高的QDII投资范围扩大的正面回应,并明确表示将在近期扩大范围。 QDII业务启动之初,监管机构在防范风险的思想指导下,对QDII产品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针对银行QDII产品要求只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对股票等可能的高风险产品采取了一律禁止的态度。 其实早在QDII投资范围出台之初,关于投资范围就有相关的疑义。一银行资深交易员坦言,“最初几次讨论会上,大家的意见都认为可以不投资股票,但对于股票结构性产品以及商品衍生品,应该是放行的”,他表示,“毕竟当初批准衍生品业务牌照就是允许投资这些方向的,现在这个范围比预想的要小”。 目前银行QDII可以投资的产品除了债券类产品外,就是一些简单的和货币挂钩的衍生品,这样一类产品目前看来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收益率有限,造成了QDII产品的受冷。这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一般在2.6%-8%之间,由于国内投资者对保本的偏好,再加上人民币未来一两年升值前景的看法普遍在3%-5%的预期,QDII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很难超过3%,反之还有可能亏本。 银监会披露的数据也显示,监管部门批准了10家中资银行和7家外资银行从事QDII产品业务。银行系QDII获得了131亿美元的额度,但认购QDII产品额度只达到4亿美元左右。 上述交易员预测,此次QDII放开最可能的是在部分股票类或商品类结构性产品之上的,“因为现在只允许做货币衍生产品,如果放开的话只可能是可以投向股票类或者商品类的结构性产品”。 QDII范围的扩大被市场人士抱以厚望,汇丰中国区首席经济师屈宏斌把他看做解决中国储蓄率高企、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重要方式,他预期的QDII规模也大得惊人。“假定10%的储蓄分流到海外,相当于4000多亿美元的规模,如果分散到三四年时间,每年流出1000亿美元是不足为奇的”。 ■相关新闻 信托业加入QDII行列 本报讯(记者张诚)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颁布《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即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信托业在银行、保险、基金业之后也加入了发行QDII产品的范畴。 该《办法》对信托公司的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分别从业务资格审批、业务管理和经营规则以及外汇及账户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信托公司从事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对信托公司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分类监管,择优限劣”监管政策的具体体现。目前,QDII产品大体可分为银行系、保险系以及基金系,此次信托业的加入显示出监管层做大QDII的决心。 根据最新颁布的《办法》,目前信托QDII的范围限定在高等级债券的类型,包括外国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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