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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新标准出台 禁鲜再起波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6:36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摘要:近日,“禁鲜令”再次出现新状况。国标委制定的两个牛奶新标准的草案被“反禁鲜令派”质疑,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持续两年多、三次延期执行的“禁鲜令”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出消费者的视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日前,广东省奶业协会向国家标准委递交了一份文件,文件中称:《液体乳》和《酸牛乳》两个新的国家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似乎没什么进步,反而在许多方面倒退了。如巴氏杀菌乳(鲜奶)和灭菌乳(常温奶)是原料和加工工艺完全不同的两类乳制品,归入同一标准会让消费者难以区别。 新标准草案中取消了原国标中对乳品“原料要求”、“感官指标”等相关章节,以及原标准中“不得添加防腐剂”等规定,这使消费者失去了判断牛奶好坏的实用方法,可能受到误导。另外,如果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奶和奶粉、或用过期的乳制品做原料,甚至在乳品中随意添加防腐剂,那么相关部门将缺乏监督的依据,乳品的质量和安全也难以保证。 对此,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标准部负责人张春燕表示,目前新乳品标准草案并未定稿,还将组织专家讨论会,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 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表示,禁鲜令现在等于不了了之,国标委最终并无表态禁鲜令将如何执行,虽然市面上大的品牌为保守起见纷纷按照禁鲜令的要求更换了包装,但是很多小企业对禁鲜令仍不买账。 银联信分析: 从中国奶协和乳协两大协会的口水战、到三度延期,再到现在的再度炒热,“禁鲜令”的热度在行业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纵观禁鲜令走过的这两年多时间,围绕“鲜”字斗争是中国奶业发展史上一场是非大争论。这场争论对中国奶业的管理、理念和今后有关奶业的标准如何制定等问题有所启示。 通过这场争论,各方详细阐述了有关奶的生产、收购,乳品加工、生产工艺、加热对乳品营养的影响,国外乳品企业的管理和理念,使大家都受益匪浅。一个是看到了我国奶业和世界先进国家奶业的差距,并不是引进了国外的先进生产设备我国奶业也就现代化了。二是在管理理念上,我们的差距还很大。 这场争论将一个行业的问题放大到整个社会上,信息的透明度大大增强。一方面,行业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意识增强了,企业学会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普通的消费者通过这场争论,使自己对牛奶的认识加强了,他们开始审视自己选择的产品是否营养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无可否认,过去我国奶业的标准,包括乳品标准在内,都是由少数人来参与制定,而大部分乳制品企业,虽作为标准的执行者,但在标准制定上却无多大发言权。 银联信分析师认为,制定行业的标准和法规必须要吸收行业协会和广大乳品企业的参与,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杜绝一些部门或一些人乱滥用职权仅为少数企业利益而随意新立或修改一些标准。 同时,广大乳制品企业也应该踏踏实实把内功练好,才能在高端奶市场找到自己的位置。建议银行密切关注该行业的政策发展,避免由于政策因素的影响引发信贷风险。 [本文由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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