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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不该将房贷搬个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7:07 上海金融报
问:如今,购房者偿还贷款有了更多选择和便利,甚至还能自由挑选转贷款银行,这让像我这样的贷款买房一族感到欢欣鼓舞。随着银行房贷市场竞争的加剧,房贷“搬家”的热潮也会一浪高过一浪。我想知道,自己是否也应该跟着这股热潮走? 江苏读者汤俊答:办理转按揭不宜跟风。因为每种房贷产品均有一定的目标群,客户办理房贷业务没有“最节省”一说,只能说选择“最适合”。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房贷客户,在将房贷“搬家”前最好算个明细账,以免得不偿失。 一是,目前有银行对贷款期限不满1年的提前还贷者,将收取违约金,市民应仔细计算房贷“搬家”的成本。 二是,不同银行间划定优质客户的标准不同。如在A银行可能贷款10万、存款10万,享受的是同等贵宾待遇,而B银行却可能是只认存款,不认贷款,房贷“搬家”有可能丧失优质客户的待遇。 三是,如果是等额本息还款,则将房贷“搬家”可能得不偿失。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胡文学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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