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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失窃后自己承担损失 网银风险谁来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2:0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赵晓辉、徐松、令伟家

  “两会召开、‘3·15’在即,联盟号召所有受害者并发动周围5个朋友务必参与以下活动,积极向高层建言‘完善电子银行管理和建立风险赔偿制度,加强对银行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国银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一条网上的帖子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注意。

  这是一家名为“工行网银集体受害者联盟”的网站发起的一个行动,以唤起决策者和管理者对网上银行安全问题的重视。

  “我注意到这件事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说,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客户会选择网上银行服务而不再到柜台,与此同时,客户网上被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给网上银行的安全管理带来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杨新人说:“我从来没用过网上银行,总听别人说网上银行不安全,我不放心,还是老老实实到银行去办业务的好。”

  “2006年7月15日打开网上银行,发现被盗1010元……”

  “10月7日下午5点,账户上被网汇了640元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下午5点多购物刷卡发现卡内没钱,2.6万多元不翼而飞……”

  这些都是网友提供的案例。他们中的不少人反映,在失窃之后都要自己承担损失,银行表示对此不负有责任或者不了了之。

  杨新人代表说,发生客户网上被盗事件,如果是由客户的不当操作引起的,应该由客户负责,如果是由于银行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应由银行来负责。

  赵鹏说,目前,各银行都加强了网络安全管理,有的还在网点设置示范区,帮助客户提高网上银行使用的安全意识,避免由于疏忽而导致账号密码被盗。他认为,如果客户操作无误,而是由于黑客攻击等造成账户损失,应该由银行承担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

人民银行长沙支行行长缪曼聪说,银行的网络安全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应该把电子银行的管理规范化,明确责任,尽量避免损失。但网上银行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银行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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