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监管层要培训中资行 提升对理财产品的把握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13:18 东方早报

  在中国理财市场日渐红火时,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正考虑让擅长金融衍生产品开发设计的外资金融机构,给中资银行进行技术培训,以提升中资银行在理财产品上的把握能力。

  昨日在沪举行的瑞银结构性产品圆桌会上,瑞银集团风险管理产品销售部主管李辉敏透露了上述消息。他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监管机构希望让瑞银等在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设计上领先的金融机构,向具有理财业务经营牌照的中资银行“传授”技术经验,以提升中资银行在理财产品上的开发能力。

  中资行产品太集中

  瑞银执行董事房东明指出,尽管国内

理财市场推出结构性产品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但中资银行有能力开发的产品却仍集中在与
汇率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

  据瑞银估计,目前中国的中低端理财市场上,中资银行开发设计的产品约占50%多的市场份额。而在研发与股指、基金等各类资本市场标的物挂钩的衍生产品上,几乎由外资金融机构“垄断”。这令中资银行丧失了国内高端理财市场的“定价权”,将大部分理财市场的利润拱手相让。房东明称,目前大多数中资银行主要依靠传统的存贷差模式赢利,而结构性产品与

信用卡等收费类业务相同,不仅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同时中间机构也能获利丰厚,因此中资银行需要在结构性产品的创新上加强力度,以提高结构性产品的利润率。

  收费业务是软肋

  在国际上,收费业务已成为银行最有发展前景的业务,超过外资银行总利润的50%,而同类业务仅占我国银行业总利润的10~15%。

  李辉敏指出,收费业务的发展与市场的成熟程度相关,“目前我国银行业与国际同业相比,还处在初级阶段。”他举例说,台湾银行业务在五六年前,也是以存贷差为主要赢利模式,如今它们的收费业务量也有了明显提高。若有机会向外资“取经”,中国的银行业将实现更快提升。

  据了解,现在中资银行在结构性产品的销售中还是扮演着“中间商”的角色———即向瑞银等“批发”金融产品,再销售给企业和个人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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