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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外汇理财暗藏高息揽储 银监会警示低价倾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10:53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方会磊北京报道

  从2005年初的2.5%到2006年底的5%,外汇理财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收益率,直线攀高。

  这是银行的危险让利———不断攀高的固定收益回报,正在给银行和投资者们蒙上阴影。

  “中资银行在外汇理财产品市场上的价格战,不但给投资者造成‘无风险高收益’的错误暗示、抑制银行的产品创新,还放松了某些银行在外汇理财资金运用上的审慎原则,严重损害了理财市场。”12月23日,一位银行界人士称。

  危险让利

  “大大小小的银行都觉得外汇理财市场有利可图。”上述人士说。

  2006年,这种较量继续升级。近期,中信银行推出的美元固定收益型产品,3月期的年化收益率为5.10%,6月期的年化收益率为5.20%,民生银行则将3个月期限的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开在了5.23%。

  而光大银行更是给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给出了高达5.05%年收益率。相比之下,工行深圳分行于上月初发售的年化收益率4.85%的美元3个月固定收益产品显然已“矮出”一截。

  截至12月21日,美元1年期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5.2881%,美元3月期LIBOR为5.3656%,美元6月期LIBOR为5.37%。

  “将国内一些小银行的外汇理财固定收益率与LIBOR比较,就会发现,高收益率下,银行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理财产品到期时,一些银行甚至很难实现对投资者的高收益回报,这是因为它们的资金成本很高。”一位熟悉内情人士透露,“大银行一般会把外汇理财资金专户专用,投资于一些3A级债券,而有些小银行为了实现对投资者的高收益允诺,就可能会投资于一些高风险债券。”

  “他们在以银行让利的形式暗示投资者可以获得‘无风险的高收益’,但天下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前述知情人士称。

  某些银行甚至会私下将外汇理财的客户资金用于外汇放贷,将外汇理财产品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

  “它们按照LIBOR+300BP放贷给那些需要外汇贷款的国内或者国外企业,来最大化的获取资金的回报,但这对银行运营来说风险非常大,一旦出现资金流动问题就会累及投资者。”他续称。

  风险警示

  对于外汇理财市场的不良价格战,中资银行界曾有人不断“上书”银监会以求加强监管,而作为监管层,银监会对此事甚为关注。12月11日起正式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即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价倾销、恶性竞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不断燃起的价格战也正在抑制理财产品的创新能力。

  “我们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中国银行一位外汇产品设计人员称,中资银行界燃起的产品价格战无疑让投资者形成完全以高收益为导向的投资理念,忽视了对产品本身的理解和风险控制。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11月30日,当月共有19家银行(包括16家中资银行和3家外资银行)推出了106款银行个人本外币理财产品,其中,外汇理财产品为75款,占产品总数的70.75%,其中固定收益型产品就达到了46款。

  理财产品的创新包括收益支付方式、投资者退出以及收益计算方面的灵活设计,“但如果投资者仅以收益为导向,而对产品和未来市场本身没有理解和判断,就会选择固定收益产品。”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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