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20余年只存不贷将成历史 山东邮储获办小额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2:2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3日讯 (通讯员 崔鹏森 记者董莉) 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将成为历史,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很快就可以办理质押贷款了。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邮政局获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从9月份起,山东邮政储蓄将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这是中国邮政恢复开办储蓄业务以来首次推出的资产类业务,是邮储开办更多贷款业务的问路石,可谓邮储的“破冰之旅”。

  最高贷款额不超过10万元

  据悉,日前中国银监会批准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和四川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成为第二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试点省份,此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的省份仅为福建、湖北和陕西三省。

  据介绍,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品的品种目前仅限于

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试点初期办理单一客户邮储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存单总额的90%,每张质押存单面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质押存单张数不超过5张,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贷款不能用于证券交易

  据了解,

邮政储蓄贷款主要针对居民个人,只要持有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和有效证件,均可在试点的邮政局办理。

  小额质押贷款在贷款的用途上也有限制。贷款用途为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周转等,不得用于证券、期货等方面的交易,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如贷款人将借款用于违反有关法律或利用贷款从事违法活动,签订合同的邮政局有权终止合同,追回贷款本息。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