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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记者 徐旭忠

    本报讯 日前,重庆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范围,规定购房者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单笔贷款最高金额为30万元,期限30年。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8月2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只有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购房时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公积金账户的单笔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而调整后的新政策是:未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只要直系亲属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同样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还款期限最长30年。

  据了解,直系亲属仅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在利用直系亲属

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或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首付款时,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证明。未分户的家庭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已分户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政策进一步放宽,不仅可让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多获得贷款,也扩大了

公积金贷款的覆盖面,同时还使购房者减少大笔的利息开支。以借款人贷款30万元为例,期限为3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9%,而商业贷款的利率为5.751%。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申请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金为1536元,而商业贷款为1874元,30年的总利息支出可节约121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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