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零首付购车卷土重来 业内人士认为有噱头之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3年前,“零首付”购车开始销声匿迹。记者近日了解到,与3年前提高车价而换取全额贷款的方式不同,近期却出现了与不动产挂上关系的“无首付”购车。银行人士表示,这一“有房便有车”的方式实际上是银行的“转加按”贷款业务。而业内人士则认为,“无首付”购车有噱头之嫌。
 
银行:实为“转加按”
 
  该经销商表示:“这是最新的一种购车模式,只要购车人名下拥有房屋不动产,且该物业正在按揭贷款中,通过他们的‘运作’,可以将按揭业务转到另一家银行去,并从中获得购车的钱款用于买车,不需要支付任何钱款,直接可以提车。”
 
  由于经销商不愿多透露这一业务流程的细节之处,记者在联系了多家银行后才搞清楚这一“有房便有车的无首付购车模式”是沪上部分银行开展的一项个人贷款业务,名为“转加按”。
 
  据较早开展此项业务的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介绍,“转加按”是将客户正在其他银行按揭的住房贷款转到深圳发展银行后,可获得高于原贷款额甚至超过房产购置价的贷款额,除还清原有贷款外,客户可拥有一定数额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办理这种业务后,还清原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购车、购房、装修以及经营周转等。
 
  譬如,某人几年前以50万元购得一处房产,假设目前还有30万元贷款未还,且其物业已升值到55万元。经过另一家银行的“转加按”业务后,最高的按揭额为房屋评估价的七成,即38.5万元。其中30万元为“转按”,即从原银行转出的30万元未还贷款,而8.5万元则是“加按”,是新增加的按揭贷款。
 
业内:有噱头之嫌
 
  原本简单的“转加按”被经销商说得颇为玄乎,而“转加按”真的可以让购车“无首付”?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虽说“加按”部分确实可以用于汽车消费,但深圳发展银行却向记者明确表示,购车不可能“无首付”,车主必须支付车价20的首付款,而剩下的80则可以用“加按”的部分贷款。“无首付”购车应属于违规行为。
 
  深圳发展银行表示,用于房屋再按揭的“转加按业务”有明确的条件限制:房屋未还贷款额不能超过30万元、房龄不能超过10年、物业位置必须在上海外环以内。只有满足了这3项条件,才有资格申请“转加按”。
 
  在上述例子中,留给消费者购车的钱仅8.5万元,如果购买的汽车高于8.5万元,超过部分则需消费者现金全额埋单。
 
  业内人士表示,这项业务跟房屋增值幅度与购车车型密切相关,笼统表示“无首付”确实有噱头之嫌。
 
赚取高额中介费?
 
  记者调查发现,该经销商用“无首付”来吸引消费者达到刺激销售的目的还在其次,最终目的是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
 
  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普通个人通过银行就可以办理“转加按”。按上述例子,银行收取的费用包括30万元“转按”的6‰,即1800元;“转按”、“加按”之和38.5万元的2‰,即770元;600元房屋评估费。总费用为3170元。而该经销商收取“转按”、“加按”之和的2,最低不少于5000元。按该收费标准,其中介费达7700元,比个人办理的费用整整高出1倍多。
 
  据悉,该经销商办理此项业务的并非其本身,而是其名下的一家投资管理公司。
 
“转加按”可能增支
 
  银行人士提醒消费者,就算按正常流程办理“转加按”,也可能增加负担。“转加按”用于汽车消费的贷款利率将增20,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如果原先房屋有公积金贷款,“转加按”后公积金部分将变成商业贷款,利息将增加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有汽车贷款,大可不必用“转加按”消费汽车。目前“转加按”大多用于装修及经营周转等。王毅鹏
王毅鹏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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