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银行 > 正文
 

交行自定义国六条自住房细则 紧缩房贷遭炮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1:55 重庆晨报

  我市大多数银行认为,只要是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都应算自住房

  本报讯 (记者 王兴) 日前,交通银行对自住房出了个标准: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并且是首套住房,才是“自住房”。

  据记者昨日了解,我市大多数银行反对认为,凡是购房者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不管
面积大小或者套数多少,都可称之为自住房,在贷款利率、首付成数上可望享受优惠。

  据一国有银行人士表示,“国六条”并没有对“自住房”下定义,交行如此狭窄的定义,对于银行房贷业务完全是限制作用。招行表示,房贷是银行的最优质贷款,交行此举似乎“自断财路”。

  据称,招行对“自住房”的定义是:只要是自己居住,不管是给子女或者长辈,都认可。

  并且,招行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只要建面在90平方米以内,首付一般2~3成,并且,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利率可优惠10%,如5年期以上贷款,央行基准利率为6.39%,执行时为5.751%。

  目前,我市银行界对个人房贷执行的标准普遍为: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除

公务员等群体。大部分人首付3成,利率可优惠10%;而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除
别墅
和高档住宅外,所有人首付都至少3成,利率优惠10%。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