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近期频遭投诉 银监会严禁银行忽悠客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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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7: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陈琰 本报讯 (记者 陈琰) 银监会昨天下发《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指出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应使用通俗的语言和举例对各种风险进行解释,不准使用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
银监会表示,最近,客户对个人理财产品投诉而引发的银行声誉风险不断扩大。同时,理财资金投资对象的逐步扩大导致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也呈现上升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对采取有意隐瞒或歪曲产品重要风险信息等欺骗手段销售产品的人员,银行要严肃处理。杜绝利用搭配销售和捆绑销售进行高息揽存。 一家银行的个金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受人民币升值、黄金价格大起大落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此前购买的与人民币汇率、国际金价等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都赔了钱。以某银行前段销售的黄金理财产品为例,银行规定“一年内金价每天均处于起始价格上下各70美元的限定范围内,投资者才可获取8%的投资收益,否则只能获得相对低的收益”,也就是说,只有在国际金价每天上涨或下跌均不能超出每克2美元左右,客户才有可能获得8%的回报。眼下,国际金价波动幅度相当大,客户投资这款产品应三思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