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出台新规范 银行跨区经营将告别审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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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8:12 新京报 | |||||||||
银监会将出台新规范,对于地方性银行跨区经营进行量化考核 本报讯 (记者 张诚) 我国地方性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即将有法可依。据消息人士透露,我国地方性银行跨区域经营许可将告别之前的审批制度,银监会将出台一份新的规范,对银行从多方面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就将可以跨区域经营。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那些经营业绩出色的地方性银行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设立跨区域分行,这对这些实力比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来说无疑是个利好。 上海银行2005年12月16日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在宁波开设分行,成为我国地区性银行跨区域经营的第一家。但目前监管层对跨区域经营还比较谨慎,并且目前跨区域经营的标准并没有明确。 上述消息人士透露,银监会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有关的各家银行,并且已经是几易其稿,监管层设定的标准十分细致,主要就是资本充足率、拨备率等财务指标,业务构成、赢利水平等结构性指标以及另外的软硬件指标。该人士表示,跨区域经营对地方性银行意义十分重大,毕竟跨区域之后规模效应也大了,可以争夺的市场也更广阔了,同时银行客户也有这需要。 此前,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曾提出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的四项原则,首先在财务上必须达到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等以上水平,而城商行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类,准入标准会略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