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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新品 两代人可共同分担还款压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0:09 东方网

  职场新人想独自贷款买房,自己收入实在捉襟见肘,而拥有一定积蓄的父母却因为年龄关系,贷款年限又无法达到最长。上述在银行个人房贷领域一直不能有效调和的矛盾,从现在起有望得到改善。昨天,记者从农行上海分行获悉,农总行近日在上海、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分行试推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新业务。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沪农行目前已正式启动此业务。

  据了解,上海农行此次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对于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目前,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仅适用于个人住房一手房的贷款。

  据农行有关业务专家介绍,“接力”房贷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况:作为父母的借款人年龄偏大,按现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希望通过指定子女

  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延长还款期限;另一类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希望通过增加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金额。据了解,此前,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一般只有家庭(夫妻关系居多)或单个自然人为借款人,极少放行“父母+子女”的借款人模式。这次农行的房贷新品属于一次创新尝试,即可有效解决楼价首付偏高,还贷压力大的难题,又可使银行规避贷款风险。

  农行的业务专家还介绍,申请个人住房“接力”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共同借款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作为父母的借款人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期限可在子女年龄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对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可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据悉,沪农行已有部分支行正在接受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业务的申请,而首笔业务最快将在春节前后办理。届时,将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可以选择个人住房“接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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