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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刷信用卡也可能成被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4: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翻开现时许多年轻人的钱包,里面信用卡成叠是司空见惯的景象,一旦出现头脑发热多卡消费透支,很容易被银行列入持卡人“黑名单”;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漏洞,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诈骗;更冤的是一些市民贪图新鲜办理了多张信用卡,闲置不用的信用卡余额不够缴年费形成透支成被告。

  随着信用卡发行量的剧增及使用范围的扩大,广州信用卡透支而引发的纠纷逐年大幅
上升。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受理广州大部分银行信用卡纠纷的原东山法院,2002年受理信用卡透支纠纷案件181件,2003年受理310件,2004年受理870件,今年1~10月受理1298件,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604.7万元。

  文/记者 郑颖哲 林穗菁 实习生 崔素华

  案例分析

  被告杨某在某银行申办了

银行卡后,不长的时间便透支本息共19885.6元,由于长时间不偿还,银行只能起诉到法院,结果追查发现,杨某填报的地址不实,下落不明,法院只好缺席审判。

  提供无效证件无效地址办证

  记者采访了解到,像杨某这样的情况是一种很常见的恶意透支手法,一些人钻银行的漏洞,采取提供无效身份证件、无效联系方式及早已搬迁的地址等手段,达到骗取银行发放

信用卡的目的,待持卡人大量透支后,银行凭发卡时所记载的持卡人情况进行催收透支款时,才发现受骗。

  还有一些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伪造申请人或担保人虚假签名,特别是一些小单位、小公司的负责人,以统一为职工申请工资卡的名义向银行申领一批信用卡,事后恶意透支供个人使用。

  一人数卡透支个人交叉担保

  在各类案件中,记者发现,个人持卡者透支占据较大比例,因透支被银行起诉的个人持卡者更占绝大部分,并出现一人数卡均透支和几名个人交叉担保或互为担保的现象。如持有2张某银行卡的陆某,同时又为他人的另一银行卡做担保人,结果分别因透支5968.86元、4238.82元、15768.8元被起诉;如梁某、饶某在申办某两银行卡时互为担保,共有4件案被起诉到法院,透支总金额达51939.37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由于透支有一定的额度限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的透支本息在1000元~10000元之间。

  随意出借身份证惹官司

  在法院案宗里,记者发现了一例某银行诉苏某信用卡纠纷案。苏某将身份证借给朋友办理信用卡,在该卡出现透支后,又向银行立下“付款计划书”,当到法庭应诉时,他才如梦初醒,并以欠款不是其消费导致为由拒不还款。但法院还是依法判其支付信用卡透支本息共21825.78元。

  据法院介绍,持卡人法制观念、信用观念不强也是造成信用卡纠纷的一个原因。有的持卡人随意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办卡,有的持卡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发生变化,不及时通知发卡机构,有的持卡人经银行多次追收仍不立即还款,直至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才还款。

  手中卡多易致“休眠”透支

  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的林小姐,几乎拥有各个银行的信用卡。林小姐告诉记者,这些卡有些是为了帮朋友完成“任务”,有些是被银行的促销活动吸引而办理的,但经常使用的信用卡也就一两张,其他的卡慢慢就“休眠”在钱包中了。不料这样也留下了后患,林小姐后来发现有的信用卡竟因透支被停用和追债,而且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上留下了不好的记录。

  记者了解到,信用卡须支付年费,而许多办了多张信用卡的人,除了常用的卡外,其他一般都没有太多的存款或者金额完全为零,如果长期不使用,银行在卡内扣除年费也就形成了透支,长此积累下来也会破坏持卡人的信用状况。

  “老赖”难找 信用卡案缺席审判多

  记者在原东山区法院采访了解到,目前信用卡案件缺席审判较多,在审结的案件中,因被告登记地址查找不到、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或经过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占一半以上。

  原因一 办卡审查不严

  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发现,银行对办卡审查不严是一大原因,第一是部分发卡银行为了争夺市场,随意放宽申请和担保条件,简化办卡手续,造成一些不够领卡资格的人轻易申领到信用卡;此外,是核对方式落后而且缺乏客观性,对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收入情况、家庭情况和信用情况,仅通过电话与其工作单位和担保人核实,造成少数人利用假证件办卡;三是对担保人审查不严,以致担保形同虚设;还有就是金融机构没有协作,令一些有恶意透支劣迹的人也能顺利办卡。

  原因二 监管手段落后

  据介绍,信用卡的监管手段跟不上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缝隙,因为信用卡业务交易信息反馈时间长,持卡人恶意透支后不容易及时发现和止付;还有些发卡银行为了稳定客户,对持卡人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的行为如多次、长期超限额透支没有及时制止。

  原因三 持卡人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除了银行等方面的因素,由于持卡人受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失业、下岗、生病、生意失败等情况,虽然主观上没有占用银行资金的意愿,但因经济状况恶化,无法偿还信用卡本金和透支利息。

  对策一 加快立法界定各方关系

  专家指出,由于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范信用卡业务行为,因此需要加快立法,界定银行、持卡人及商户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为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开放征信数据、惩罚提供不真实数据者做准备。

  银行也要把好申请关,发卡银行发卡前对申领卡人的资信审查,是有效防范发生信用卡透支的前提。

  对策二 已核销用户禁止再申办

  银行对信用卡业务的授权、核算及透支、追讨等管理应做到有章可循。加强透支管理,及时追索透支户,建黑名单库并共享信息,对恶意透支不还、经发卡机构核销的,禁止申请办卡,防止其连续诈骗。

  对策三 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

  当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造成信用卡透支现象增多。因此,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逐步建立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档案,对持卡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复查,化解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

  只欠1分钱也可能上黑名单

  广州实行信用卡联网,持卡者只要恶意拖欠透支款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所有银行都能对其个人信用的不良记录进行查看。根据初步统计,现被列入持卡人“黑名单”的消费者,相当一部分都是35岁以下,而且1965年至1980年出生的消费者数量很多。消费者一旦拖欠透支款,银行会通过催款通知书、催款电话、律师函等多种方式催促还款,如果持卡人在三个月期限内仍未还清欠款,无论欠款数目多寡都会被列入“黑名单”。

  个人信用受损 将为透支买单

  个人信用的“黑记录”将对持卡者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例如持卡者不经意或恶意拖欠透支款被列入“黑名单”,银行会拒绝这些持卡者作为房贷申请人的贷款要求,对其申请房贷进行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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