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者家长认为银行在办卡程序上应更加严密
关思宇
本报报道 办理透支信用卡通常是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的,但是读者王先生的遭遇却让他有苦难言,因为他的儿子私自用母亲的身份证办了卡并进行了透支消费,结果日前
王先生一家收到了银行的催款律师函。
据王先生讲,本月27日,他家中收到了一封银行发来的律师函,称一张以他妻子名义开设的信用卡账号曾进行透支消费,并且至今已经欠费1万余元,信中催促王先生一家尽快还款。接到信函后,王先生感到非常奇怪,不知道这张卡是怎么办来的。在王先生的追查之下,王先生的儿子承认是他去年7月偷偷用母亲的身份证去银行办理的,随后他用这张卡进行了透支消费并造成了欠费。现在造成这种情况,王先生的儿子也感到十分害怕,没想到会闹到可能遭起诉这样严重的后果。
王先生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得知,办卡通常是需要提供个人资产证明和资产抵押,并且应该由本人亲自办理,因此王先生感到非常费解,儿子是如何在他和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了银行的审核并获得信用卡的。
记者经过咨询多家银行得知,目前要办理王先生儿子使用的这类透支信用卡,通常需要办卡人的本地户口证明,以及固定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从银行领取申请表和调查函,填好后送返银行,经银行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信用卡。
王先生现在很无奈,欠款是一定要还的,因为银行的催款期限就要到了。但是王先生心里还是存在疑问,因为作为信用卡的拥有人他和妻子并没有进行消费,而且银行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们的儿子办理了信用透支的业务,并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他和银行多次交涉,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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