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刚: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徐卫刚: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01月17日 16:25 中国金融杂志

  导读:加大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作者|徐卫刚‘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2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成立40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并重,在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查处重点和方向,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地下钱庄和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保驾护航。 

  努力营造良好外汇市场环境

  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1994年以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主要是确保稀缺的外汇资源按计划分配;1994~2000年,主要是维护“宽进严出”管理导向下的外汇市场秩序;2000年以来,坚守跨境资金流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无论外汇形势如何转变,外汇局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以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为例,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7月10日起,外汇局会同人民银行、公安部、监察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针对1998年上半年企业进口购付汇的贸易真实性进行大检查,共查出假报关单1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110多亿美元,端掉了一批黑市窝点和地下钱庄,有力地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近几年,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我国外汇市场多次经历了高强度跨境资金流动冲击,外汇局加大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虚假、欺骗性交易的打击力度,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均衡管理理念下更加强调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近年来,外汇局逐步推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强调保持执法标准跨周期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重点打击地下钱庄、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强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在检查对象上,适应简政放权要求,对企业、个人的分散检查转向以银行为主要抓手的检查,紧盯银行真实性审核这一关键环节,全年查处银行未对外汇交易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展业原则落实不到位的案件657起,处罚没款3.3亿元。在检查方法上,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并重,不断提升检查成效。2016~2018年,共查处各类外汇违规案件8762件,处罚没款21.64亿元人民币。

  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例常态化公开通报机制,警示和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外汇局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例、违规信息的公开曝光力度,共对外公开通报6批130起违规情况突出的外汇典型案例,公开企业外汇违法信息712件,两次召开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情况通报会,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合力打击地下钱庄。2001年,外汇局与公安部门共同建立了打击地下钱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地下钱庄线索会商移交、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搭建个案信息线上查询平台,全程跟踪案件查处进展,确保移交案件线索查处结果落地,真正实现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协同一体化作战。2015年,外汇局配合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成效显著。2016~2018年,外汇局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共计215起,有效封堵了贪腐、走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的外逃通道。

  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近年来,外汇局在查处地下钱庄经营者的同时,扩展分析地下钱庄交易信息,深入追查资金来源和性质,全面深入分析地下钱庄交易对手的组成结构、交易目的或交易标的,挖掘交易源头,对于上游交易构成其他领域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16~2018年,外汇局共对2466名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处罚没款近5亿元人民币。

  针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开展专项检查

  围绕重点主体开展检查。基于真实性审核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要求,银行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外汇交易审核职责。为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展业要求,2010~2018年,外汇局对全国主要银行总行、分支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精准打击以转口贸易名义办理的虚假贸易融资、内保外贷、异地大额购汇、个人分拆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银行外汇违规案件5703件,处罚没款9.1亿元人民币,其中仅2018年对银行机构的罚没款就达3.8亿元人民币。通过紧紧抓住银行这个跨境资金流动枢纽,严惩银行与其他主体串谋的主观恶意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异常资金流动。同时,通过推动银行外汇业务自律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完善,切实提升银行合规经营水平。此外,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检查。2018年,外汇局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发现虚假或重复交易信息付汇、超试点范围经营跨境收付汇等违规行为,对10家支付机构处罚款2361.8万元人民币,暂停或取消2家支付机构试点资格,将1家支付机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财务公司和租赁公司专项检查,发现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等问题,处罚没款1079.96万元人民币。

  围绕重点渠道开展检查。近年来,外汇局加大对利用境内外汇率波动,构造虚假交易、欺骗交易以及逃骗汇、非法套汇行为等重点渠道的打击力度,重点针对虚假境外投资、虚假转口贸易、违规贸易融资和违规内保外贷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与多部门合作,联合税务部门打击虚假贸易骗税,联合海关部门成功破获走私和非法经营案,对查处和震慑非法金融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查处虚构背景、构造合同等贸易项下违规案件230起,处罚没款1.52亿元人民币;查处虚假投资、违规改变结汇资金用途等投资项下案件93起,处罚没款7239万元人民币;查处借道对外担保将境内资金转移境外违规案件17起,处罚没款1619万元人民币。

  提升外汇非现场检查工作效率

  建立并完善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2010年,外汇局自主开发建设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纳入外汇局现有全部数据源,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共享与综合应用。2012年,非现场检查系统纳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进一步优化了数据基础。2018年,外汇局坚持系统建设和指标建设两手抓,进一步优化了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持续补充完善数据资源,探索大数据分析框架,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非现场检查分析能力,提高线索查找精准度和现场检查针对性。

  不断提高数据监测分析水平。依托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强化对重点主体、重点业务、重点地区的监测分析,全面排查异常可疑线索,精确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2010~2018年,外汇局累计发现异常线索1.7万多条,查实案件6800余起,处罚没款23.6亿元人民币,线索总体查实率超过37%,指标精准度、线索查实率、案件结构不断优化。

  展望未来,外汇局将持续推进理念创新和方式方法改革,注重防范短期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持外汇行政执法跨周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更加突出银行展业原则落实,更加突出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结合,更加突出对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的打击,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处罚惩戒力和震慑力,切实维护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责任编辑 张林)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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