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0日 13:29 中国银行业 

  话题5:发展非银金融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袁利群:鼓励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

  

  应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让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发展产业链金融、消费金融、融资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服务,构建面向实体经济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产融结合是产业经济与金融业在发展过程中相互渗透和影响的过程,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必然会有一个融合的过程,是社会资源达到最佳配置的客观要求。这种融合,宏观上可以优化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控效果,微观上促进产业资本的快速流动,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交易费用,实现优势互补。在我国,产融结合也成为企业集团新的发展模式,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大型产业集团,或成立财务公司,或投入资金涉足金融领域,助力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将中国制造升级到中国“智”造,这对中国的制造业提出了新挑战,要在科技创新、产业金融、制造服务等方面等全面发力。从根本上说,实现供给侧改革,需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释放微观经济主体的潜力与活力。而从金融的角度,关键在于如何实施金融要素供给侧改革,解除金融与实体资金梗塞现象,疏导资金有效进入实体经济,降低资金供给成本,从而在内生层次提高企业的投资意愿和创新投入,促进制造业向制造服务业的延伸。

  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成效很大。同时,金融与实体经济不能有效对接,出现“银行惧贷、企业惜贷、小微难贷”的现象。为解除企业的融资约束,实现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和相互驱动,建议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产业金融发展。

  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企业集团实施产融结合,鼓励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财务公司等。目前由企业、特别是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比例较低,其中企业主发起人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为9家,占比19.6%;民营(不含集体企业)企业财务公司21家,占比10%;企业主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3家,占比25%。应当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让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发展产业链金融、消费金融、融资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服务,构建面向实体经济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此外,在银行的股权改制方面,地方法人银行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改制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鼓励、支持地方产业龙头企业参与投资,扩大企业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范围,由现在的10%以下扩大至30%以下。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多样化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得发展资金,而行业龙头企业掌握价值链信息优势和产业生态资源优势,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系统的无缝对接,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真实的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状况。

  所以,应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信用作用,与金融机构进行资本、业务全方位合作,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价值链乃至产业生态圈业务流、信息流等,可及时精准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及用户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交易结算效率。通过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建立产业金融链接的共享平台,建立征信数据风险模型,降低金融风险。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提高投资效率,有效落实去产能、补短板的供给侧改革目标。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协同政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一方面让企业作为主体发挥市场去产能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从共享行业信息,提供财税、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等方面引导产业基金进行行业优势整合,从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全国政协常委、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兰云升:改革监管政策促财务公司新发展

  

  财务公司从实业中成长起来,在资金动员、信息获取、服务意愿、贴近需求等方面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对支持实体产业发挥了独特作用,但仍有一些监管政策制约其功能的发挥。

  

  财务公司是我国企业集团所属的内部金融机构,其基本定位是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核心职能是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促进集团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务成本,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运行效率。

  与商业银行等公众金融机构相比,财务公司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出身实业、服务实业。财务公司从实业中成长起来,背靠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在资金动员、信息获取、服务意愿、贴近需求等方面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另一方面,业务相对简单、风险易控。依据功能定位,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内部结算、存款、贷款、“资金池”、外汇风险管理等,其他复杂的资产负债业务相对较少。同时,由于是企业集团内部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与成员单位利益一致,风险管控的难度和成本比其他金融机构小得多。这些独特的优势使财务公司成为实体产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天然提供者”。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微博]、银监会、国资委[微博]等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下,财务公司行业发展迅速,已成长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财务公司222家,包括中央企业74家,地方国企111家,民企34家,外资3家。服务的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超过6万家,所属企业集团资产规模超过80万亿元,遍及能源电力、石油化工等20多个国民经济骨干行业,分布于28个省、市、自治区。

  由于在企业集团内部特殊的功能定位,长期以来财务公司在减少企业集团“存贷双高”和货币资金闲置淤积、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效益、支持实体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且独特的作用,同时对促进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目前仍有一些监管政策制约着财务公司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是监管定位方面不够科学,对财务公司的多数监管政策比照商业银行,没有充分考虑财务公司的独特定位和产业属性。如存款准备金政策、贷款规模限制、风险监管指标、分支机构设立等方面,对“监管者最省心的机构”的部分监管政策甚至严于商业银行,比如同业借款不被允许等。

  二是政策目标相互打架,不利于财务公司功能的发挥。比如,上缴存款准备金和贷款规模限制打击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积极性,导致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度不高、内部资金调剂非要绕道商业银行。

  三是“资金池”功能发挥不充分。融资、结算支付、流动性投资管理等资质开放程度不高,有的资质如发行财务公司债券长期遭遇“玻璃门”困境。

  四是服务“跟出去”受政策制约,很多集团业务“走出去”多年,但财务公司出不去,不利于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会实现有效发展。

  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对部分业务资质“普惠制”放开。对部分业务资质,如电票、产业链金融、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只要财务公司有需求,政策就积极支持,搞“普惠制”放开。

  二是拓宽财务公司融资渠道。放松对财务公司发债、同业借款等融资方面的政策限制,增强其融资能力。

  三是简化对财务公司评级和分类监管政策。缩减评价指标、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进一步定向降低直至取消存款准备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共度时艰,同时,取消对财务公司的合意贷款规模限,变为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真实需要自主申报信贷规模,报央行[微博]备案管理。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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