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0日 13:27 中国银行业 

  文/王占峰 广东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3期

  广东银监局积极推进粤港澳金融合作,鼓励在粤外资银行紧跟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等重要战略,开展业务创新;做好CEPA落地实施工作,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继续支持外资银行在粤开设机构、拓展业务,以期继续发挥先试先行的示范作用,积极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全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战略窗口。“十二五”以来,广东银监局紧跟党中央的对外开放政策部署,坚持贯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合作竞争、互利共赢”的银行业开放原则,率先试点,有序推进,对港澳银行业开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为银行业对外开放积累了可复制经验。

  加强顶层设计 以开放姿态迎港澳机构入粤

  贴近需求,创造性提出异地支行优惠政策。2009年,广东银监局根据广东省部分城市引进外资银行的强烈愿望和香港银行希望在粤加快网点建设的需求,在对外资银行及当地市场需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银监会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创造性地将世界贸易组织[微博]原则、《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与国内设立异地支行的实践相结合,提出允许香港银行在粤分行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的试点措施,得到银监会和国家商务部的重视,最终在CEPA补充协议六中体现并实施。受益于异地支行优惠政策,香港银行在广东省内拓展网点的营运资金门槛从设立分行的1亿元人民币降至设立异地支行的1000万人民币。

  顺势而为,加快推动港澳银行在粤网点拓展。2011年,广东银监局在CEPA补充协议六,允许港澳银行在粤分行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的基础上,积极向银监会建言献策,提出进一步充分利用异地支行优惠政策,扩大对港澳开放的一系列举措。最终,银监会同意港澳银行在粤分行可在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同时申请设立异地支行,以适当加快异地支行设立节奏。

  降低门槛,畅通澳门银行业机构入粤通道。2012年,针对澳门银行业机构资产规模普遍较小,达不到进入内地门槛的现状,广东银监局积极向银监会反映各方政策诉求,银监会最终同意将澳门银行机构在横琴设立营业性机构的总资产门槛降至不低于40亿美元,并体现在CPEA补充协议九中,受到澳门银行业极大欢迎。

  率先试点,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管理外资银行准入。广东银监局与广东省政府、银监会相关部门就银行业对港澳开放的创新政策保持密切沟通。2014年12月,商务部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来制定自由贸易协议;其中,银行业方面的开放措施,是目前我国银行业开放力度最大的政策安排。

  抓实政策落地 最大限度释放优惠政策红利

  优惠政策引导香港银行加快网点拓展。2009年,即CEPA补充协议六签署当年,广东银监局即批复5家香港银行分行筹建5家异地支行;2010年,也即异地支行政策出台后第一年,香港银行以异地支行为主要形式,顺利实现了对珠三角九市的100%覆盖;2012年末,香港银行成功实现对广东19个地级城市的全覆盖,从而推动外资银行金融服务覆盖广东全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15年末,汇丰、东亚、恒生、永亨、南商、大新、创兴等7家香港银行的14家分行已在广东省20个城市设立了65家异地支行,另有1家异地支行正在筹建,占广东银监局辖内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37%、香港银行总数的56%,占广东省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23%、香港银行总数的35%。至此,香港银行在广东的营业性机构达到172家,助推广东省成为全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香港银行营业性机构最多的省份。异地支行优惠政策红利,在广东省内得到及时、全面释放,既满足香港银行拓展网点的内在需求,又提高粤东、粤西、粤北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

  优惠政策助力香港银行抢占市场先机。受益于CEPA优惠政策,香港银行在广东获得了蓬勃发展。2011年至2015年间,香港银行异地支行资产、存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30.3%、22.7%和48%。异地支行的稳健发展成为香港银行业务拓展的引擎,至2015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香港银行总资产达987.28亿元,占全辖外资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从2011年初的40.7%提高至2015年末的53.8%,其中异地支行贡献了14.3%的市场份额。2011年至2015年间,香港银行资产、存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8%、7.2%和12.8%,均超过辖内外资银行整体水平的两倍。中央有关部门对CEPA(香港)优惠开放政策进行评估后指出:“内地香港银行认为收获最大,从而最受欢迎的CEPA优惠开放措施就是异地支行政策”。惠港政策的良好成效,吸引香港银行不断加大对广东的投入,比如汇丰银行总集团层面制定了推进在中国发展的新战略,重点加快在珠三角地区的发展。

  优惠政策吸引澳门银行入粤发展。CEPA补充协议九将在横琴开设分行或法人机构的澳门银行年末总资产的要求降至40亿美元后,广东银监局通过政策宣传、赴澳走访等多种形式鼓励澳门银行紧抓政策机遇,加快入粤步伐。2013年12月31日,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代表处获批,实现广东省内澳门银行零的突破。2015年,澳门大西洋银行申请筹建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已初审同意并上报银监会,该机构如获批,将创造“三个第一”,即全国首家澳门银行营业性机构、全国首家自贸区内外资银行分行级别机构以及全国首家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监管模式下设立的外资银行。

  适时开展后评估 确保政策制定有的放矢

  开展单一机构后评估。2012年,汇丰银行拟借助异地支行优惠政策在广东省内全面铺开网点,银监会及广东银监局均认为,香港银行机构尚无短时间内大范围拓展网点的经验,相关风险管控能力能否经受住考验尚存疑问,最终提出每半年对汇丰银行的网点设立情况进行后评估,以便为下一步准入决策提供参考。根据这一安排,汇丰银行在2012-2013年间平稳设立了29家异地支行,为异地支行优惠政策的推行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此外,在每年制定机构设立规划过程中,广东银监局均会对每家机构开展后评估,推动优惠政策平稳施行。

  开展单一政策后评估。在异地支行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广东银监局始终对实施效果保持密切关注,同时积极回应各界关切,主动向各方传达政策实施成效。广东银监局全面评估异地支行惠港政策对香港企业、香港银行、广东当地企业、银行业及消费者等各方面的综合影响,并通过信息上报、对外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此外,广东银监局对降低门槛后澳门银行业的入驻情况及入驻意愿高度关注,对政策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

  开展全面后评估。对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粤港和粤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等粤港澳主要合作平台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全面评估,为下一阶段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

  及时复制推广 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异地支行优惠政策施行以来,其成效得到香港及内地各方充分肯定,广东银监局根据异地支行发展实践,探索在异地支行设立较为集中的城市要求上级分行在当地设置管理支行,相关管理支行顺利完成架构调整,平稳运行,为探索外资银行设立省内分行积累了宝贵的先行经验。2015年6月,《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颁布,即允许外资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省内分行。

  此外,广东是全国首个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管理外资银行准入的省份,广东银监局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在这一模式推行的第一年,即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顺利推动澳门一家银行入驻珠海横琴设立分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港澳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提供了一个标准样本,履行了积累可复制经验的历史责任和义务。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3期。(作者王占峰系广东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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