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5日 14:38 中国银行业 

  文/周月秋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

  国家重点实施的“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无一不体现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腾挪空间必须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作为支持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切入点,这样金融对于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经济学理论大多围绕协调发展这样一个主线,因为经济运行极其复杂,路径、政策选择不同,便会出现不同的问题与结果。因此,均衡、持续发展理论始终被经济学家所重视。我国也是这样,无论曾经的计划经济,还是如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本质上,都是希望实现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作为“十三五”规划建议所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时代使命使然。坚持“四个全面”,按照“十三五”规划精神促进协调发展,更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协调发展,就是通过发展方式与路径的选择,避免产生结构矛盾,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建设的全面推进。国家重点实施的“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无一不体现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其实施成效的衡量,更是要把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产业协调、城乡协调、内外经济协调、人与自然协调等多个维度贯穿起来。依托三大区域战略积累的经验,也将为我国全面实现协调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覆盖区域大、涉及领域多,无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能力、综合服务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腾挪空间必须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作为支持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在产品、服务、体制机制上加快创新,金融对于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大国家战略是商业银行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切入点

  商业银行如何从国家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入手,运用金融力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笔者认为,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固然涉及大量投资和资金配置,但不是大干快上,更不是搞运动,商业银行唯有通过创新,才能形成对协调发展的有效支撑。

  从项目建设切入,实现资金配置的良性融合。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协调发展,必然会在交通、电力、通讯、水与卫生等诸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企业搬迁、园区新建、棚户区改造、总部基地建设等项目上得到体现。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显然应当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资金与项目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构建协调发展的根本。比如,在覆盖面最为广阔的“一带一路”战略中,亚洲、中东欧、非洲、拉美地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足的状况,虽然来自于不同渠道的预测结果并不相同,但资金缺口巨大是共识。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包含交通一体化、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首都核心功能强化、产业转移与合作、总部客户发展、高校医院搬迁等战略举措,海港、空港、轨道交通、铁路、公路等现代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北京棚户区改造、行政副中心建设,文化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各类科技新城、产业示范区、商贸物流园区建设等,大量的企业跨区经营以及人员跨区流动,数十万亿元人民币投入,可能撬动百万亿元的资本,对商业银行资金配置必然产生良性的互动。

  面对这样的大格局,商业银行如何从项目上切入,未雨绸缪地研究和布局是必须要做的功课。

  配套产业升级,实现绿色金融布局的良性融合。粗放式发展所付出的生态环境代价和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水资源过度开发等环境问题,既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也为经济持续发展产生严重制约。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把产业升级与降低污染、坚持绿色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这就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必须与“绿色金融”充分对接。商业银行在以资金为媒介推动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中,如何践行绿色金融标准,已经成为现实的要求。

  京津冀协同发展把产业、交通与生态三个一体化作为主要目标,与京津冀地区资源环境超载矛盾最严重、生态联防联治要求最迫切的现实状况直接相关。三地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节能低碳环保产业联盟,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及空气质量预警资源共享机制,协同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推进水环境改善与清洁能源利用,深化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合作。这一切都表明,京津冀正在试图构建一套新经济生态运作的配套机制。在此过程中,政府、企业的不懈努力无疑是关键因素,金融的鼎力支持能否坚持绿色导向极有可能决定产生决定性影响。商业银行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发展低碳经济等诸多方面支持的力度,对支撑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将产生重要作用。

  围绕企业跨境发展,实现综合金融的良性融合。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为要素跨境移动和企业“走出去”带来新的空间,对商业银行而言,仅靠贷款与支付等传统业务已经不可能适应这一趋势。即使仅从融资一个方面看,也不可能光靠贷款就能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跨境要素移动和企业“走出去”的新浪潮,对商业银行创新股权及产业基金+表内债权、并购贷款+一般贷款、债券承销投资+贷款融资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手段、多样化融资组合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除融资外,“走出去”企业面对的各地区金融体系差异很大,金融风险对冲服务以及由贸易相关业务转向跨境投融资、财务顾问、投资银行、金融交易、资产管理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快速延伸,都要求中资银行尽快由传统商业银行转型升级为全球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并不断创新、细化面向全球服务的金融产品体系。

  助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金融一体化的良性融合。区域经济一体化,意味着企业跨区域经营与个人多地流动日益成为常态,从而对金融机构内部联动、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提出新的要求。比如,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九省二市构成的长江经济带,广泛涉及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的众多城市,是一种区域发展格局的重塑,在推动中国区域发展向整体化、均衡化、带状化转变的过程中,大量的产业转移承接、物流货流人流的跨区流通等,涉及多家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内部的多地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内部各相关分支机构之间、各业务条线之间如何以全产品、全过程联动支持项目的顺利落地,区域内大中小不同规格商业银行之间如何优势互补,对于区域金融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都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商业银行多手段改革创新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银行布局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是首要前提。一方面,顶层设计是关键。商业银行服从国家区域战略,在战略推进中促进协调,离不开良好的顶层设计。特别是在遵循跨区经营、加强联动、资源共享、利益均沾的思路基础上,完善规划设计与工作机制;在制定信贷政策等方面,充分考虑区域特色,重点加强对区域金融需求的满足,都是顶层设计的重点内容。

  另一方面,发挥优势是基石。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很大的潜力市场和业务机会,但各商业银行自身整体战略安排与优势禀赋不同,支持应有侧重、有取舍。比如,大型银行依托综合服务能力较强,资金实力雄厚,分支机构覆盖面广的优势,可以率先在一些领域先行先试,探索转型升级路径,为银行业发展积累经验;中小银行可以结合部分业务领域的优势或利用同业业务、或发挥投行力量、或开发科技金融等,在拓展区域市场中实现差异化发展。

  同步推进综合服务与创新服务是方向。一方面,以综合服务提升协调服务能力。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要求商业银行更多地发挥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步由融资向“融智”转变。特别是“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部分中资企业仍处于“走出去”的早期摸索阶段,对海外市场及国际通行规则缺乏足够了解,对目标市场的法律、税收、文化等认识不足。这些企业往往希望先行“走出去”的银行能够发挥信息优势,提供更多源头性服务,帮助其挖掘更多市场需求和商业机会。商业银行应加强源头性、延伸性、咨询性服务和商投联动,以不同业务组合满足企业客户在不同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需求。

  另一方面,以创新性服务推进战略落地。三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地,必然促使许多创新性举措和政策陆续出台,商业银行加快创新步伐,实现有效对接变得越来越重要。比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正在对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投资模式进行尝试和探索,如“拨改租”模式、“委托-代建”模式等。商业银行在落实对应还款来源的条件下,是否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长三角区域新业态市场发展潜力较大,PPP项目、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物联网等领域都使得传统金融服务已经不能适应。商业银行如何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步伐,重点通过互联网平台延伸和线上线下渠道的一体化运作,实现对跨区域项目的服务对接,实时满足客户跨区域金融消费需求,这些都已经成为现实的要求。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与隐形壁垒是促进协调发展的重点。推进三大区域战略中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将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商业银行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凝聚区域内各机构以及区内外、各条线发展合力的体制机制。如果体制机制不能有所突破,业务发展、服务提升均会遇到难以逾越的阻碍。

  一方面,跨区域统筹管理价值凸显。首先,信息共享空前重要。无论是定期组织相关机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商讨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统一行动,还是建立区域信息共享与通报制度,定期发布重大政策支持、项目进展、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等,都将成为常态;其次,区域内相关分支机构管理创新重点将是统筹工作,诸如区域项目营销服务协同机制创新、区域信贷和风险管理机制创新、区域授信审批管理机制创新、区域人员流动和管理机制创新,以及区域渠道布局和管理模式创新等,都应当致力于打破画地为牢的局部约束。

  另一方面,应创新分支机构联动业绩核算机制。未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建设开发项目和投融资机会基本都将是跨区域甚至跨国界的,需要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乃至各子公司的广泛参与,并进行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商业银行原有按属地、按项目、按客户经理核算的机制面临挑战,商业银行总行与分行之间、境内外分行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各类协同营销服务越来越多,如何实现贡献核算和收益分割机制,包括是否和如何营销应用影子计价、管理会计核算机制,既是调动各参与方合作的积极性,保障业务联动的可持续性的需要,也是管理精细化的需要。

  绿色金融理念与产品拓展进入新阶段。一方面,绿色理念贯穿业务拓展始终。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要将环境标准要求贯彻到经营和发展的始终,把绿色风险控制提升到更加显著的位置。同时,商业银行并不能单方面解决绿色金融的所有问题,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包括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支持对推行绿色环保非常重要。

  另一方面,应积极参与碳金融研究。加强与国际金融、环境和法律领域的专家合作,培养国际碳排放权和碳金融交易的专业团队,为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做好人才储备;把提升商业银行碳交易中间业务的创新能力作为抓手,对与碳排放权交易相挂钩的理财产品等业务,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先发展;对碳金融业务发展过程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前瞻性的研究,做好风险预判和管控工作。

  支持三大国家战略过程中要守住风险底线。商业银行在适应三大区域战略中,既要抓住结构变迁带来的拓展新市场、发展新业务机会,也要对进入与退出的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守牢风险底线。既要警惕原有产业消化、退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资产质量劣变风险,也要在防范拓展新市场中可能出现各种业务风险,还要特别关注地方政府干预可能产生的风险。特别是政府主导区域金融协同的初期,要防止对商业银行决策自主性的影响,银行需要在支持地方发展与经营决策独立之间取得平衡。

  要关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涉及的国别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等对商业银行经营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战略价值,各国之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宗教、民族与种族的矛盾与冲突较为集中,金融政策协调难度较大。鉴于沿线地区政治经济、金融环境的复杂性,商业银行必须对日益显著的区域风险、国别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的管控压力有充分的准备。

  坚持创新合作,开放共赢。如前所述,三大区域发展战略项目融资量大、金融需求种类繁多,单家银行的力量很难满足客户全部需求。因此,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政府、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一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在与地方政府合作方面,要深度参与、动态跟进地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及时掌握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在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方面,要在水电热气、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促进处于技术前沿投入较大的战略性产业,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领域,探索开发性金融与商业化经营的潜在机会。

  另一方面,加强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行中,商业银行之间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格局,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加强合作是互利共赢发展的必然选择。银团贷款、异地委托贷款、贷款出售等资产业务可以为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提供多样化的渠道。在更高层次上,重视“小小联合”或“以大带小”是合作的可行路径。“小小联合”指鼓励区域内各城商行、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跨地域参股,或组建跨区域商业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以大带小”指鼓励大型银行以提供信息咨询、IT系统支持等方式,与小型金融机构统筹合作,提升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准。

  商业银行支持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宏观政策配合

  在商业银行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同时,政策层和监管层也有必要从多个层面加快改革步伐和政策制定,以一体化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等原则为指导,着力构建市场主导型的多元金融支持体系,为银行更好服务三大区域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利益协调,激发内在动力。区域经济金融协同发展是一个利益磨合与整合的过程,各主体协同的动力源自协同带来的收益。因此建议:一是可以考虑成立跨地方政府的区域金融利益协调机构,对金融合作的整体规划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区域利益分享机制,对主体利益进行协调,使各参与主体均能从发展中受益;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各参与主体联合起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一带一路”需要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加强对外投资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沟通协作。三大区域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建议重点推进以下三个层面的信息共享工作。

  第一个层面是加强地方政府层面的信息共享。区域内地方政府共同搭建政府组织协作平台,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定期发布本区域的产业规划、政策指导、项目进展等信息,便于金融机构及时深入了解政府最新的政策与项目信息;交流经济发展状况、金融业相关政策、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等相关信息和数据;联合区域内工商、海关、法院、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定期发布经济主体的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区域内个人、企业的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个层面是金融监管层面的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加快金融监管协调的信息化建设,由区域内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搭建金融数据信息系统与合作平台,可以考虑建立区域内金融监管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重大问题与重大事项的沟通。

  第三个层面是金融同业层面的信息共享。在对区域内金融同业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发布查询、分析应用的基础上,构建金融同业信息的收集分析体系与异地贷款监测网络,建成宏观经济、业务运行、硬件发展等信息体系,以期共同研发金融产品、合作拓展金融业务。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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