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12日消息,在2016陆家嘴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郭利根表示,目前,我们的普惠金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着服务不均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济,不等同于小额信贷,更不是全民办金融。要真正做到“普”和“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适应普惠金融需求的银行业机构体系不断完善。银监会副主席郭利根给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已达20多余种,法人机构4393家,境内机构网点达22万个。
此外,普惠金融当中,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以及民生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力度也不断加大。郭利根介绍,截至2015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9%,同比增长13.3%。涉农贷款余额26.4万亿元,达到2011年末的1.8倍。
虽然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是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金融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地区集中的特征明显,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获得全面金融服务的难度较大。
二是,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三是,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性不显著,普惠金融服务普遍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难以实现市场平均收益水平,严重制约金融服务主体参与普惠金融内在积极性。
四是,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技术手段还不适应普惠金融特点。
对此,郭利根认为,“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认识,更是一种实践。”要做到“普”和“惠”要防止三种倾向,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济,不等同于小额信贷,更不是全民办金融。“因此,我们要补足金融结构性短板,增强服务能力。完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探索符合共发展的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并积极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
除监管层与金融机构外,郭利根还强调,普惠金融的另一面是要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普惠金融的对象更多的是被传统金融排斥在外的对象,这些人更需要掌握金融知识,有效利用金融产品。在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侵权时,可以及时得到保护,为此,普惠金融更需要加强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浪财经 张蕾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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