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5日15:18 金陵晚报

  □金证券记者 王雅乐

  通讯员 张欢

  继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必须实行提前备案后,昨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平台管理人员画出监管红线。

  据悉,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协会网贷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其中,高管人员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各分支/营业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规定:需要报备高管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基本信息; 凡有新入职的高管人员,以及高管人员发生职务变动、职责变化、正常离职等情形的,会员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 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事件,会员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附注说明事件的详细原由; 会员单位应当对在职高管人员守法合规等情况每半年定期上报协会,方便协会更新资料。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对《金证券》记者表示,通过加强对平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可以降低任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江苏省网贷行业健康发展。他透露,除了对平台高管进行监管,还将制定会员单位“红黑名单”,对黑名单会员单位进行存档备案,并将黑名单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披露和曝光力度。

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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