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青

  由于到期后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位于上海葛洲坝大厦的鑫琦资产上海分公司,被购买该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围堵。有投资者表示,鑫琦资产已经资金链断裂,目前大概有5000投资者的19亿元资金无法兑付。

  据悉,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向当地经侦报案,而上海分公司已关门歇业,门口的玻璃门上张贴着一纸公告:“陕西鑫琦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故已暂停营业,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请携带好合同原件及合同的复印件至浦东灵山路800号浦东经侦支队报案。”

   内部员工亦是投资者

  此次兑付危机的导火线是由于鑫琦资产到期后不支付利息,想拿外地期房给客户充当本金,并且房子并非按照此前合同中规定的对折,而是变成了85折。投资者纷纷上门进行维权,甚至当即便有投资者向当地经侦报案。据投资者反映,随后鑫琦资产高层被警方带走。

  公开资料显示,鑫琦资产以发行所谓“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名义募集资金,向投资人承诺13.2%以上的收益,而资金实际流向了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鑫琦资产产品设计多是将写字楼的使用权转让给投资者,再和投资人签署委托鑫琦资产出租经营管理的协议,每月向投资人返还固定收益。

  以鑫琦资产发行的“房益宝”为例,鑫琦资产将位于河南郑州建正东方中心和瀚海北金等项目的写字楼的使用权转让给投资者,再和投资人签署委托鑫琦资产出租经营管理的协议,每月向投资人返还固定收益。根据公司的宣传材料,“可转让协议/委托协议一签10年,第一年收益1.1%/月,第二年收益1.2%/月……直至第十年的月收益2%,并且每年会有个窗口期,此时可以中止合同,把钱退出。”按照月收益2%计算,年化收益最高可达24%。

  为了吸引投资人,鑫琦资产宣称转让的房产项目是公司以市场价半价的价格购得,并且和投资人签署的协议经过公证处公证。业内人士表示,公证只能证明房产使用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若转让的房产并不在鑫琦资产名下,转让协议就成了一纸空文。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可能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维权群内,不断有鑫琦资产的投资者闻讯加入,短短半天之内就聚集了300多人。QQ群中一位来上海务工的投资者小艾表示,自己是2015年8月23日投入鑫琦资产10万元,投资项目是鑫琦郑州建正中心购买的半价房产20万元的产权份额。年化收益率13.2%,收益按月支付,本金一年期满后全部返还。若到期未退还本金则鑫琦需以其购买的半价房产产权份额给投资人。“目前我总共按时领到5次收益,昨天我接到鑫琦业务员的电话说从现在开始收益停止支付,本金能否拿回,以及如何拿回一概不知。10万块钱,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工薪阶层而言,真的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实际上,10万元只是鑫琦资产的起投资金,甚至有不少投资者购买了上百万、上千万的理财产品。既是员工又是投资者的小李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自己刚在老家买了房子,手头并不宽裕,只投了10万块钱。“公司内部人员购买本公司理财产品的很多,特别是高层,都投了不小的数目。其次,就是年纪较大的投资者,因为积蓄比较多,上百万、上千万买的也很正常。”

  根据维权群里流出的一份鑫琦资产明细清单显示,目前公司还有建正东方中心、绿地中心、中登文景时代写字楼、南阳商铺等17个项目,合计21.226亿元。“不过,很多投资者都说房产的价格可能远远超过当地的市场价格,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资不抵债,或者这些资产根本就是虚假的。”另一位投资者小尹对记者说。

  此外,小尹还表示,当初购买鑫琦资产的理财产品,只是把房产作为担保物,并没有想过要这些二三线的房屋。此外,合同里有一则条款是,鑫琦资产无法偿还时会先由担保公司偿还,现在担保公司也没了声音。“鑫琦资产通过这种‘强买强卖’的方式,逼迫投资人将手中的现金变成不良资产实在是太过分,将报警处理。”

   解决方案仍无实质进展

  随后,投资者得知鑫琦资产将在2月17日举办鑫琦资产客户解决方案发布会,届时将公布公司决议通过的各项最新解决方案。于是,一夜无眠的投资者们纷纷前往该发布会现场。

  据投资者反映,会上鑫琦资产要求投资人接受重新登记分配的房产,引起投资者的不满。有参会投资者表示,重新分配房子根本不合理,因为合同上规定的是不得随意分割。在当天上午的会议现场,并没有公布具体的处理方案,仅选出客户代表。

  随后,根据现场客户代表宣读的上午会议纪要,他们要求陕西鑫琦如实公布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现金、固定资产等财产)的明细项目、产权证明等;要求陕西鑫琦配合债权人乙方对所有资产建立平台对资产进行共同处置,资产评估方由债权人一方推举,资产操作工程中若发生不同意见,由债权人一方表决决定;还要求将鑫琦提交的资产以及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资金存放于资产处置小组专用账户中,未经债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

  “下午的会议也没有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还是和之前的处理方式差不多,就是先把房子产权过到投资者名下,然后承诺一年后变现。其中的变数太大,况且我们只想要回本金,不想要房产。”小艾说。

  值得注意的是,鑫琦资产还是一家热衷于与娱乐圈人士捆绑宣传的企业,公司的企业形象大使就是《还珠格格》中曾饰演“皇阿玛”的张铁林,并且在2015年的公司年会上还邀请了上海电视台主持人程雷、台湾歌手姜育恒、歌手蒋大为等为其站台。

  “当初就是看着有名人代言,电视上也有广告,业务人员故意混淆概念,将上海股交所挂牌说成在上交所上市,最终导致我陷入这烂泥之中。”小艾悔不当初。

  资料显示,鑫琦资产是鑫琦控股旗下公司之一,其前身成立于2005年7月,后于2012年5月更名,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房产中介及信息咨询等服务。2014年10月,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代码:201950)。

  实际上,此次鑫琦资产风险暴露或许在2014年就已经初现端倪。当时就有媒体曾质疑过鑫琦资产在房展会上半价卖房捆绑理财,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而除了投资二三线的房地产项目外,鑫琦资产还以八折的价格在河南等地收购民间借贷形成的不良债权,远高于市场一般不超过三到四折的价格。此外,公司给予加盟商的奖励之高也令人惊讶。根据公司的宣传材料,加盟商不但没有加盟费,而且收益是“8+1”的回报,即在理财投资人获取正常收益外,按照理财金额的8%给加盟商现金奖励,按照理财金额的1%给加盟商房产奖励。

  截至发稿前,由于商谈无果,开始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向浦东经侦报案,而鑫琦资产上海分公司也已被查封。

责任编辑:邹枫 S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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