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9日08:08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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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接到南京的汤女士对南京银行的投诉,汤女士称2015年6月自己在南京银行黄浦支行理财经理推荐下办理的所谓“保本保息,稳健增值”的理财产品“鑫元半年定开债券 基金A”。半年到期后非但未取得承诺收益反而亏损了约13%,自己的105万元投资金额亏损近14万。

  汤女士认为银行方面存在夸大收益、欺诈销售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应该对投资人的亏损负责。不仅仅是汤女士,这还涉及许多“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的投资人,据了解此前已有大量的投资人先后向南京银行和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要求银行退还本金,也有媒体对此情况进行过报道,截至而目前,此事仍在发酵中。

  汤女士表示,自己是南京银行的老客户,有多年在南京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经历,以往都能获得了与南京银行宣传相符的收益,与南京银行已建立起了一种长期的信任合作关系。在办理“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之前南京银行曾分别通过宣传单、短信、柜面板书等各种方式极力向她推荐,明确表示该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以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投资对象,不投资股票。

  汤女士表示:“理财经理说这款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是大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是一款保本的、绝对低风险、稳健增长的理财产品,而且支行也称有保底的收益率。银行同时告诉我,这个基金是南京银行自己发行的,基金管理团队都是南京银行派出的,相当于是南京银行自己推出的理财产品,本金是肯定有保障的,连许多南京银行内部员工都纷纷购买。”

  实际上这个“高收益”债券基金属于“二级债基”,是一款以债券投资为主,适当搭配股票的基金 ,可以投资不超过20%的股票,由于银行方面的宣传不实,汤女士一直以为是纯债基。“当初我还特意问 过理财经理这个基金不会和股市挂钩吧?他说不会,还说稳健增值没风险,要是这都不敢买就没什么理 财产品可以买了。”汤女士说,“要是清楚其中的风险,我是不会买的”。

  2015年12月份汤女士的债券基金即将到期,查询到自己认购的债券基金亏损严重,便找南京银行讨要说法,南京银行在给出的回复中表示银行向客户推荐该基金产品,履行了规定的告知义务,客户签署了认购协议,实施了认购行为。出于对投资人的关怀,让汤女士继续购买南京银行发行的高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珠联璧合”,以期能让汤女士获得一定补偿,但不做书面承诺保证本金保证收益。前提是还要签 一份名为《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的协议,协议要求投资者在购买“珠联璧合”理财产品时,须作出“本人对鑫元定开基金一事的处理表示满意,此事已得到解决,后续不再就此事的处理提出任何异议,不再向南京银行主张任何权利,以及要求南京银行承担任何责任。本人对处理方案进行保密,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宣传或传播。”的承诺。汤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担心会再次被骗,拒绝了这一方案 。

  新浪财经随后致电南京银行客服了解事件进展和相关处理方式。客服将汤女士的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做了记录,称将联系投诉人和具体支行进行进一步核查和解决,截至发稿尚未接到相关回复。

  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指宣传单、户外广告、互联网等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 、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其中第八十九条中指出“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误导其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将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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