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龙
理解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理解技术、金融和经济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有助于给互联网金融定位,对消费者、金融从业者、监管者和政府都意义深远
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常态。其名义GDP的增长率在过去的三年中已经下降了十个百分点。从2007年到2011年的五年间,除去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2009年,名义GDP的平均增长率为19.5%,其中实际GDP增长率为11%,GDP平减指数为8.5%。到2014年,名义GDP增长率已经从19.5%跌落到8.2%,其中实际GDP增长率7.4%,GDP平减指数只有0.8%,并且这个下跌趋势还在持续。而同时,新常态下的经济运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并非在平行轨道上进行。
历史上经历过长期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国家,几乎不可避免地会进入长期经济低增长甚至震荡的阶段。没有合适的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支持,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努力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深入理解经济增长和金融的关系,关乎民生,关乎商业,更关乎经济转型的成败。
旧常态下的金融体系
回溯历史,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前三十年中,其金融体系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通过利率和汇率管制、控制资金成本来支持国家重点项目的发展。一方面是金融抑制(低利率和理财渠道的缺乏)导致的消费抑制,另一方面是对承接投资项目的大企业和政府的支持。
虽然在改革开放后有很多修正,但这种安排对中国的金融体系至今仍然有巨大影响。从投资渠道看,到2013年底,中国家庭资产的72%还是银行存款,约10亿人不知理财为何物;而同期美国家庭资产只有13%是银行存款。从资金价格看,利率和汇率管制至今没有完全放开;国有企业、大企业长期享受和经济增长相比极低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则面临融资难、融资贵,99%的小微企业贡献了GDP的50%,但是受贷款覆盖只有25%。从信用体系看,主要的信用依据是国家信用(包括隐性担保)和资本信用(抵押),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都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这是一个金融机构利润丰厚、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痛点很多、长尾极厚的金融体系。这个体系显著的特征是消费占比偏低。中国的消费占比有多低?居民消费在1978年占GDP的49%,到2000年下降到47%,其后更明显下滑,到2014年消费只占GDP的38%。相比之下,美国个人消费占GDP的比率在1978年是62%,到2014年上升到68%;全球的平均水平约为65%。
消费占比太低意味着对投资和贸易顺差拉动的依赖度太高。投资拉动经济本身并非坏事。在改革开放早期,当劳动力大量剩余、生产率低下的时候,资本投入可以大大提高要素配置和全要素生产率,同时带动就业和收入。长期投资拉动的问题在于:第一,有投必有融,大量投资是以债务承担能力为基础的,也就有天花板。第二,随着劳动力优势的减弱和要素配置空间的下降,过度资本投入的回报率越来越低。第三,投资和低利率(宽松信贷)结合,往往会导致浪费投资,使资产的价值低于负债,拉高杠杆率;过度投资也会引发泡沫。
过高的投资拉动不可持续,其最终结果往往是泡沫破灭、债务危机。长期投资拉动的国家,几乎没有例外地会在后期经历较长时间的经济增长率明显下滑,甚至负增长。相关案例包括20世纪30年代的德国,五六十年代的苏联,六七十年代的巴西等。历史证明,消费和投资更加平衡的经济更可能持续发展。
中国的发展轨迹也正在印证这个经济规律。2000~2011年,中国投资增长率平均高于消费增长率5.3%,出口增长率平均高于消费增长率6.6%,伴随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是不断攀升的杠杆率。根据不同估测口径,到2014年,中国整体债务对GDP的比率(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债务总和)已经达到232%~282%。这个比率不但是过去20年的最高点,而且在全世界几十个新兴国家中也几乎是最高的。
不过,到2014年,消费增长落后的趋势已经开始扭转。2012~2014年,消费增长率平均高于投资增长率2%,高于出口增长率5.7%,其结果是消费高于GDP增长率1.4%。一方面是投资拉动无力,另一方面是出口需求萎缩,从而使得消费增长跃升为第一驱动力。
可以预期,向消费转型的中国经济可能会经历一系列变化。第一,由于传统增长引擎变弱,经济增长变缓成为常态,其增长率“破七”并不意外。第二,出口需求减弱,再加上经济预期改变,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不再,甚至可能贬值。第三,通胀压力小,甚至可能通缩。第四,包括黄金在内的大宗商品价格萎靡。第五,和投资拉动型经济相关的传统行业受到冲击;相关的债务危机凸显,银行坏账和非标资产坏账上升。第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宽松,利率下行。
什么样的社会适合消费?实际上,除开生存所需,消费并非人类天然冲动,而是后天培养的习惯。根据历史经验,消费拉动型社会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便捷的消费体验和金融支持,安全感和乐观预期,都能够实质性地推动消费。第二,穷人会把更大比例的财富用于消费,所以提高穷人收入是刺激消费的办法。第三,把资金从国家转移到老百姓手上,可以鼓励消费,减低浪费型投资。
新常态和新金融
新常态需要新金融。第一,历史上,消费的繁荣离不开消费者信贷的发展;新金融要能够大力支持消费的支付和信贷体验,从而提升消费。第二,新金融还要帮助老百姓积累财富,提升安全感;这是从对大众的金融抑制到帮助大众理财的重大改变。第三,利率和汇率应该市场化,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当浪费型投资的资金成本上升的时候,其投资冲动自然也就会下降。第四,金融体系应该丰富化,但是政府职能应该淡化。应该让金融消费者成为资金价格和配置的决定因素。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描述新常态的一些关键词,包括“经济增速下调”“传统产业相对饱和”“化解以高杠杆和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风险将持续一段时间”“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生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全面创新、创新带动就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市场决定资源配置”,都反映了前述逻辑。
新金融的新方向,说得通俗点儿,就是大众金融、普惠金融、消费金融。新金融不但要让大企业受益,还要让小微企业(包括创业)和大众金融消费者受益;不但要让融资者受益,还要让投资者受益;不是由政府主导,而是由市场主导。这个体系支持的,是消费驱动型经济。
新常态和互联网金融
市场对互联网金融在新金融乃至新常态中的作用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共识。总结其区别于传统金融体系最重要的三个特点,可以帮助我们为互联网金融定位。
第一,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是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然而,这些技术的作用,不应该简单理解为金融会使用新的技术;而这正是现在对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理解误区,即对技术的工具化认知。
实际上,移动互联改变了商业和生活的连接方式;生产者跳出了工业时代价值链的束缚,第一次知道了产品最终消费者是谁。大数据(海量信息)使得产品和消费者能够更有效率地匹配。云计算则大大降低了技术成本。连接方式、连接效率和成本的改变,使得商业模式的颠覆成为可能;免费、跨界,公益、共享和商业属性的结合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商”不再只是“言商”,一种真正以用户为核心的新的商业文明正在形成。
这种从技术改变基础设施到商业模式最后到商业精神的作用是“互联网+”的核心逻辑。以手机为例,技术不但改变了通信方式,而且把手机的商业模式从一维的设备变成了多维的生态圈。正如诺基亚[微博]首席执行官埃洛普所言,“我们的竞争对手所依赖的不是先进设备,而是强大的生态系统。”所以虽然诺基亚“并没有做错什么”,其手机帝国还是很快衰落。显然,技术革命和商业模式与精神的重构是不可分离的。把技术仅仅定义为中性的工具大大低估了“互联网+”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所有重要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并非都来自传统金融机构。这个现象绝非偶然。鸟会飞,机器会转,但鸟加机器并不是飞机。现在的很多讨论,或者侧重技术属性,或者侧重金融属性,但是对技术与商业模式和商业精神的不可分离性不够重视,其结果类似于把飞机分解为鸟和机器,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可能偏离了互联网金融的精髓。如果要真正发挥“互联网+”激发金融活力的作用,就不能简单地将之理解为金融属性的技术提升,而应当给互联网金融更多的创新空间。
技术创新作为金融新基础设施的另外一个重要启示是互联网金融不代表不安全。新技术使得风险控制从传统的高门槛、间歇性和事后追踪逐渐向实时、动态的风控体系转变。另外,金融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甄别;而风险甄别的基础是信息。大数据改变了搜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不但可以甄别风险,还可以更好地洞察金融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需求,更好地处理风险与回报的取舍,进而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以支付宝[微博]为例,支付宝的实际资损率在十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几之间,只有国际同行PayPal的千分之几。保险公司提供的赔付支付宝因为账户绑卡、资金被盗等原因所发生损失的账户安全险,每年只需要0.88元就可以保100万元;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提供这个险种是赚钱的。极其便宜的保险背后是基于新技术的强大风控能力。
当然,不同的金融产品,其风险本质不同,所需要的风控技术也就不同;不同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历史不同,风控能力也相差甚远。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别和企业之间的差异,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监管政策的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第二,金融服务和消费、商业和生活的紧密结合,或者叫金融的场景化,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标志。历史表明,重要的金融创新从来都是由经济和商业驱动,又为其服务的。而支付宝则是在金融和场景成功结合上的创新。支付宝的成功并没有改变支付的本质,而是创造性地引入第三方信用,解决了网购买卖双方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难题;中国线上零售在2006年才占社会零售总额的0.3%,到2014年已经占到10.6%,无论从金额还是占比都超过了美国。“互联网+零售”在中国得以弯道超车,互联网支付作出了核心贡献。
余额宝[微博]的成功并没有改变货币基金安全、流动性好的金融属性,而是把这个属性和消费支付场景的便捷触达结合起来,让每一块钱在花以前都能够有收益,产生极致的现金管理体验。微信红包的成功在于通过社交场景大大活跃了移动支付账户,从而间接刺激了消费。同理,P2P平台是否能够成功不取决于是否有APP,而取决于和线下资产端的风险甄别能力的有效结合。众筹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资金(这可以通过天使投资完成),更重要的是投资者作为消费者的认知和参与。
第三,互联网金融是对现有体系的有效补充和延伸。互联网金融利用技术优势(第一个特点),和消费、商业及生活场景相结合(第二个特点),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和金融转型的重要助推器。互联网支付推动了网购消费。从小贷、消费者信贷到众筹,互联网融资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创业和成长,缓解其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保险提高了大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从而间接刺激了消费。互联网征信则弥补了中国个人征信的空白,为智慧生活提供了信用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三个特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可以帮我们理解技术革命和金融的关系,经济和金融的关系,以及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没有这样的一个框架性讨论,就没有办法清晰定义互联网金融,也很容易忽视其在中国经济和金融转型中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在将来会消失。衡量其成功,关键不在于发起者是互联网企业还是金融机构,而在于在多大程度上体现这三个特点的结合:使用了新的金融基础设施来重构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和消费、商业、生活场景融合,弥补了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
这样的定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有借鉴意义,可以帮助我们提炼一系列监管的原则。
第一,金融监管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绝对的安全,而是在助益经济增长、提高社会体验和安全之间寻找一个平衡。这几者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在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尤其重要。第二,经济学家熊彼特说过,“创新性破坏是经济进步最本质的驱动力”。“互联网+”的发展必然带来对现有行业的一定冲击。衡量其效果的标准,用李克强总理的话来说,是“通过改革引入竞争,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这是中国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是新业要遵循的原则”。第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遵循其本质和发展规律。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其风险本质并不相同,借鉴惯例,可以考虑分类、分级、适度监管。第四,互联网金融因为不同产品与场景的跨界融合,需要协同监管;因为技术、场景和金融属性的融合需要创新监管。互联网金融实时、动态的风控体系需要监管模式和手段的创新。
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这样一个有挑战性的时期,“互联网+”会起到一个核心作用。二者的结合,正如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所指出的,是要“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而金融作为一个赋能型行业,又会成为“互联网+”新常态时代的重要支柱。
互联网金融既不能只侧重互联网,也不能只侧重金融,更不能忽视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理解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理解技术、金融和经济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这个理解,可以帮助我们给互联网金融定位,对消费者、金融从业者、监管者和政府都意义深远。(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供职单位无关)■
作者系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责任编辑 许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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