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7日 10:08 中国金融杂志 

  李伏安

  编者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类金融机构,被称为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在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在经济新常态下,财务公司行业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亟须加快转型创新步伐。本刊特别约请财务公司行业的监管者、从业者和专家,从不同视角共同探讨行业的发展路径。

  近年来,财务公司始终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加强自身风险管控的同时,紧紧围绕集团需求、强化核心功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企业集团加快资金融通、节约资金成本、实施集约管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机构数量继续快速增长,行业和地域分布更为广泛。截至目前,全国开业的财务公司已超过200家,筹建中的有16家,所服务的行业遍布能源电力、航天航空、石油化工、钢铁冶金、信息通讯、民用消费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基础产业和重要领域。除西藏、新疆、宁夏三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区、市)均设有财务公司法人机构。

  二是资产规模持续增加,服务企业集团和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财务公司作为服务企业集团的内部金融平台,紧密围绕所属集团生产经营特点开发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了企业集团的金融需求,为促进企业集团转型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财务公司服务的企业集团资产规模已达到51.18万亿元,成员单位超过5.57万家,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于集团、运用于集团,绝大部分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是资产质量优良,资本和拨备充足,各项风险均处可控水平。2014年,在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前期积累风险加速释放的较大压力下,财务公司风景这边独好,资产质量保持优良,2014年末全行业不良资产率0.11%,远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2015年第一季度末又下降至0.08%,行业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2014年各财务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行业整体风险可控。截至2014年末,全行业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301.17%,贷款拨备覆盖率995.58%,资本充足率21.22%。

  四是功能定位更加明确,资金集中度稳步提高。近年来财务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得益于各方对于财务公司的基础功能定位有了越来越深刻、一致的认识。2013年财务公司年会上,在谈到财务公司发展方向时,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就提出要“做大资金归集”,着力提升资金集中度,并将资金归集率作为重要发展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阶梯递进式监管激励机制。2014年,银监会会同国资委[微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央企财务公司服务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定位。截至2014年末,全行业全口径资金集中度为37.05%,同比上升3.65个百分点,行业整体资金归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产品创新力度加大,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目前,财务公司在重点做好资金归集和内部结算等基础业务的同时,具备条件的财务公司还紧密结合集团需求,探索提供集团产品销售融资、产业链金融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部分财务公司已经开始尝试按国际惯例,通过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集团的国际化经营提供贴身服务。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共有38家财务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服务,9家财务公司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24家财务公司开展集团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5家财务公司试点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高。

  面对成绩,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财务公司可持续发展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既有自身因素,也受外部政策环境所限。破解制约发展的问题,根本是要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主业”的立足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财务公司与集团实业共成长,拥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先天优势,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既是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核心竞争力,也是集团自身的根本需求。“万变不离其宗”,财务公司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根植于本业,做精做细,形成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进而“以点带面”,以创新促发展,打造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和内部金融服务中枢平台。

  财务公司监管新进展

  2014年以来,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促进财务公司行业发展壮大,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促进财务公司行业进一步壮大。银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精神,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对具备准入条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给予大力支持,全年共批准22家企业集团筹建财务公司,其中包含6家民营企业集团;批准22家财务公司开业,其中包含4家民营企业控股的财务公司。财务公司行业背景进一步丰富,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财务公司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有关工作要求,2014年,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批复公文运转流程方案的通知》,将财务公司的开业核准终审权下放属地银监局,财务公司因变更名称、股权、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前置审批事项而引起的修改章程审批改为报告制管理。2015年,按照银监会监管架构改革部署,将原银监会直管的16家财务公司的监管权限下放至属地银监局;同时为落实监管架构调整后新的监管职能要求,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将进一步大幅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把财务公司各类新业务的审批权全部下放至属地银监局,充分发挥各银监局在市场准入监管中贴近市场、跟进发展的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注重发挥监管合力,完善财务公司规范发展的体制机制。银监会会同国资委[微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央企财务公司入手,推动发挥央企财务公司的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财务公司在集团内的功能定位,理顺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通过与国资委的共同督促,使企业集团准确认识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正确把握财务公司的双重属性,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功能作用。此外,银监会加强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常态化向财务公司所属集团和集团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监管情况和要求,强化财务公司发展的外部约束。

  支持财务公司稳步创新,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选择部分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丰富财务公司服务手段,有效降低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客户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助推集团主业发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审慎推进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试点,批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行130亿元金融债券,用于补充其中长期资金,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支持国家电网[微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支持财务公司从事集团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更好地服务企业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

  指导建立行业协会评级体系,引入市场监督机制。财务公司的行业评级体系不同于监管评级和外部机构的商业评级,遵循“定量、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以贴近行业、了解行业为优势,以推进行业发展为目的,综合考量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能力(Capability of Centralization)、经营服务能力(Operation & Service)、风险管理能力(Risk Management)和盈利能力(Earning Capability),简称“核心”(CORE)评级体系。行业评级办法由协会制定、发布和实施,并由协会对外披露行业评级结果,发挥市场监督的力量。

  加强与相关部委沟通,为财务公司创造更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近年来,银监会注重发挥监管合力,加强与人民银行[微博]、国资委、证监会[微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解决制约财务公司发展的有关政策问题,如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改进上市公司资金管理等,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为财务公司行业持续稳健发展创造了更好的外部环境。

  推进财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严守风险底线,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各财务公司应当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整和企业集团及其所处行业经营情况的变化,以及利率、汇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措施对财务公司的影响,及时调整业务发展计划,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和应对的充分性;同时,各公司要加快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约束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逐步建立起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引导,强化财务公司核心功能。2015年,各银监局应以《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抓手,通过监管引导,推动各类所有制背景的财务公司参照该意见,坚持资金集中、服务集团的基本定位,理顺集团内部的经营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集团资金归集平台、集团资金结算平台、集团资金监控平台、集团金融服务平台”四项功能,更好地支持企业集团发展。

  落实简政放权,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今后,银监会简政放权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总的原则是还权于市场,属于财务公司自己该管的事情,监管部门不必再管,让公司自我约束;让权于社会,财务公司的行业约束和保护等事项由财务公司协会组织实施;分权于基层,属于监管者要做的事情,按法人原则下放给属地银监局去做,使其权责对等,银监会机关主要负责做好顶层设计、规则制定和对属地银监局的再监督和监管问责。属地银监局应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做好辖内机构的准入和监管工作,对辖内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和诉求,及时研究评估,进行政策把关,形成方案和意见,切实发挥好作为“机构法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用,为银监会机关顶层设计和规则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深化业务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了满足企业集团和财务公司合理的发展需求,促进财务公司在深化基本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丰富服务手段,更好地发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银监会将按照“坚持定位、发挥优势、审慎试点、稳步推进”的指导原则,结合监管评级结果,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财务公司试点发行金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同时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的试点范围,提升产业链竞争优势,助推集团主业发展。在监管方面,由银监会对创新试点情况进行总体把握和窗口指导,各银监局对辖内财务公司的创新业务具体把关,通过上下协同,共同推动行业深化改革创新,支持企业集团发展。需要强调的是,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创新也要量力而行,不求多求全,应紧密结合集团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及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论证清楚再申请,避免申请以后迟迟不开展或做得很少,与申请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业务开展的必要性,以及后期的业务量预测严重不符。审批权下放后,银监局下一步要做好新业务的准入论证和后评价工作,银监会也将对银监局进行再监管,做得不好的,出了问题的,要收回审批权。

  改进监管评级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为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司分类分级监管,扶优限劣,促进财务公司差异化、特色化经营,银监会近期正在制定财务公司监管评级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将由银监局统一实施,在协会行业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掌握的情况以及其他信息加以监管调整,形成监管评级结果;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财务公司有限牌照和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与财务公司新业务准入、创新业务试点和分类监管措施等挂钩。目前监管评级初步考虑的定性调整因素至少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合规、集团支持等方面,比如法人治理的独立性,三会一层运作的有效性,信息系统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监管指标的合规情况,是否受到监管处罚,集团对财务公司的支持力度等。■

  作者系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原主任

  (责任编辑 贾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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