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8日 16:41 新浪财经 微博

  新浪财经讯 7月18日消息,今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微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意见》)。

  总结而言《意见》有几大要点:

  1、明确了监管职责划分,互联网支付业务由央行[微博]负责;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由银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由证监会[微博]负责;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

  2、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3、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4、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5、就“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这一项”,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6、人民银行[微博]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打击洗钱等互联网金融犯罪。

  《意见》出台加速行业洗牌 明后年或现互联网金融上市热

  《意见》的出台,包括宜信、苏宁金融、众安保险、汇付天下等多家相关从业机构均对新浪财经表示,这是互联网良性发展的信号,标志着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终结,行业即将重新洗牌,并且积极鼓励创新。

  拍拍贷CEO张俊认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银监的监管细则也会随之来临,其监管意见会更严厉,不少P2P平台因为制度套利等不规范行为阻碍影响行业发展,银监的将会加速推动P2P行业倒闭潮的来临。

  盈灿咨询常务副总,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表示,《意见》对互金业务的公司做了一个划分,持牌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暂时框定了两大阵营各自的战场,互补但不过度竞争,保护了持牌金融机构,也给互联网公司发展的机会。

  意见出台后,会有更多巨头进场,未来也会出现集齐不同业务形态的互联网金控集团,蚂蚁金服就是其中代表,陆金所也在朝这个方向走。

  另外,目前多数互金公司的融资渠道是创业投资,可以预见产业基金会加大对这个行业的投资,整体融资规模和行业体量会上一个新台阶。鼓励A股上市,可以预见明年会有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后年会在主板出现互金企业,一些之前获得美元投资的公司也会出现拆VIE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趋势。资本市场对互金打开了大门,是对这个行业的最大认可,行业发展将会加速,竞争会越激烈。

  不过,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表示,《意见》中,将网贷用个体网络借贷来界定略失偏颇,peer to peer并不一定指个体。其强调的是借贷两端直接对接的关系。网贷之家副总裁黄诗樵也提出,《意见》明确了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明显不符合当前的市场现状,这个对整个行业几乎所有平台都有直接影响。点融网联合创始人、CEO郭宇航也也赞同,“光凭精神是不够的,无法落地,还是需要细则的进一步出台。”

  P2P资金存管或全面过渡到银行

  不过,《意见》最受热议的集中第三方资金存管,已经明确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提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但实际上类似于汇付天下这样的公司,已经托管近600家P2P;二是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

  目前,宜信等不少企业均已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微博]等达成全流程资金托管模式的协议,他们认为,这是将交易资金和P2P平台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隔离。张俊称,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后的托管业务会收到很大的影响,行业机构会逐步全面过渡到找银行来做资金托管。

  而中信麻袋理财总经理黄海旻的解释是,《意见》在强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即是为打击自融、非法集资等一些不规范的平台。

  马骏补充道,网贷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已是板上钉钉之事,预计将会有不少银行与平台开展此类合作,同时明确第三方支付备付金不能用于客户资金的赎回垫付,资金池被命令禁止,未来对资金流向的监控会大大加强。

  不过汇付天下对此回应,他们的相关业务并不会因此受影响,上述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监管的要求。实际上,存管不同于托管,托管需要银行对资金账户进行监控,并定期出具报告,以证实资金用途是专项用于保障投资者投资本息,并定期向大众公开余额;而存管仅仅是开一个定期存款账户而已。

  黄诗樵认为,实施银行三方存管,和股票账户类似,并没有强制要求托管,而且把第三方支付排除在外,可能会加速原来接入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的退出。

  “银行这么多年有着被银监会监管的经验,也比起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而且第三方支付在过去几年面临的严厉监管也束缚了他们在p2p资金监管上的创新。”郭宇航提到,银行做资金存管,银监会和央行对P2P的资金流向的实质监管可以很直接。

  不过,他补充,银行做第三方存管还有不少问题,P2P毕竟比较新,银行对什么样的P2P公司可以接入银行,可能在早期会缺乏判断的手段。“一旦接入监管后,一些新生的P2P公司会利用银行的旗号,去做增信,为自己做背书,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容易会把矛头指向银行。银行可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信用风险。”

  另外,P2P公司的业务体量在银行中还是很小的。银行的客户体验,原来针对海量的C端体验就不是特别好,包括实时交易T+0提现之类,可能会影响用户体验。所以短期内从第三方转移到银行,可能还需要一点过渡时间。(新浪财经 许旻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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