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欧阳晓红/文
这项酝酿了20多年的改革终于拨云见日。在征求意见四个月后,中国《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时间窗口早已打开。这既是市场倒逼的结果,也是监管层利益部门之间的一种平衡。
无论是政府报告,还是中国高层,不只是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总是囿于各种原因而搁置。
从1993年首次于《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基金,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5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近期央行[微博]宣布两次降息的同时,明确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至1.3倍,暗示只差放开存款利率管制的利率市场化或早于预期。而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金融保障基础。
在这纠结的21年里是什么牵制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
究其原因或在于,中国银行业的坏账拨备远在健康水平以下——条件尚未成熟;以及地方政府、不同监管层关于存款保险监管权、管辖范围、形式的权衡。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将带来金融生态趋好的改变与资本市场向善的调整。
我们已经错过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的最佳推出时机,其时中国经济较为景气,银行不良资产降低,国家财政收入增速较快,若当时建立存保制度成本更低,阻力更小。
现在呢?进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银行业不良形势有所恶化,尽管是否存在银行发生破产倒闭的风险尚待观察。
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2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8426亿元,较年初增加250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25%,较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但仍在可控范围内,这也为存款保险的实施奠定了一定基础。
很显然,此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成本非彼时可比,但这不是所谓的改革代价与成本问题,而一种机制安排。中国的银行需要学会“告别”体制优势,“告别”源于初级的存贷利率差之盈利模式。
让市场说话,让资不抵债的商业银行出局,退出机制亦是金融市场化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已成为深化改革的方向。
目前全世界有111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曾经实行计划经济的原社会主义国家,均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站在宏观金融改革的角度,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加速背景下,央行最后贷款人的隐性保险是时候走向显性保险了。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再去纠结、左右权衡。于政府于金融机构于个人均如此。
是的,作为无风险资产的存款终将成为一种事实上的显性担保风险资产;这导致担心存款安全的存款人更愿意去管理质量好的银行;而高净值存款人行为之变,也许会逐步带来中国银行业格局的变化。
不管怎样,20多年之后,决策层这一次是动真格了。存款保险制度来了,你的存款安全与否需要让市场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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